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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前經理隱瞞利益衝突 謀取私利逾120萬認罪還押候判

法庭事

物流公司前經理隱瞞利益衝突 謀取私利逾120萬認罪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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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前經理隱瞞利益衝突 謀取私利逾120萬認罪還押候判

2025年05月08日 20:48 最後更新:21:55

一名42歲物流公司前經理,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項欺詐罪名,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暫委法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永浩是慕佰仕物流有限公司前空運及業務發展經理,他涉嫌處理客戶空運艙位訂單時隱瞞利益衝突,經兩間與他有關係的中介公司,向承運代理商發出總值逾910萬元的訂單,從中謀取私利共逾120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2016年至2019年期間,先後建議慕佰仕經兩間公司向一間承運代理商發出逾430張空運艙位訂單,並向該兩間中介公司JTC及飛華,支付總值逾910萬元的訂單款項。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調查顯示,JTC由與被告有關連的人士成立,被告及其家人在該公司均有財務權益,廉署人員亦在被告住所搜獲JTC的公司印鑑及支票簿等公司文件。調查又發現被告與飛華達成協議,安排慕佰仕透過飛華經JTC向承運代理商下訂單,被告會向飛華支付手續費,每張訂單涉款約50元至100元。被告透過有關安排,就涉案訂單獲取私利共逾120萬元。但他從來沒有向慕佰仕披露自己在JTC擁有權益,亦沒有披露他與飛華就訂單所作的協議。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行賄英基烏溪沙幼稚園一名時任行政主任,以安排12名學童獲優先插隊入讀該校,涉款共約110萬元,被裁定貪污罪名成立,分別判監8個月至14個月。

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小紅書圖片

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小紅書圖片

廉署發言人表示,家長出於愛錫子女為他們爭取心儀學位屬人之常情,認為家長應以身作則,為子女樹立誠信守法榜樣,強調行賄入學有違公平原則,家長如被索賄為子女換取入學機會,應立即拒絕,切勿受引誘,並向廉署舉報。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發言人說,廉署已為幼稚園的收生程序提供適切防貪建議,並定期舉辦專門的防貪講座,以進一步提升業界的防貪能力,幼稚園應參考廉署編制的《幼稚園運作防貪指南》,加強防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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