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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西醫涉濫發逾萬免針紙 巨額收益存夫妻聯名戶口 控方擬呈全港醫生簽發紀錄被拒

法庭事

女西醫涉濫發逾萬免針紙 巨額收益存夫妻聯名戶口 控方擬呈全港醫生簽發紀錄被拒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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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西醫涉濫發逾萬免針紙 巨額收益存夫妻聯名戶口 控方擬呈全港醫生簽發紀錄被拒

2025年05月19日 19:53 最後更新:20:16

西醫蔡淑梅被指於2022年濫發俗稱「免針紙」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被控17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另外亦與丈夫被控洗黑錢等罪。蔡及丈夫否認全部控罪,案件星期一(5月19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證人醫管局高級行政主任趙凱盈供稱,2022年4月起,醫生必須經醫健通(資助)系統簽發免針紙,案發期間,醫衞局及衞生署曾頻繁要求擷取免針紙簽發相關數據進行監察,警方亦有要求其提供數據。

白偉雄(左)、蔡淑梅(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白偉雄(左)、蔡淑梅(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反對全港醫生免針紙簽發統計表格呈堂

控方傳召證人趙凱盈前,提到會呈堂2份來自趙凱盈的Excel表格,上載有案發期間香港醫生簽發的免針紙總數及單日簽發數,列舉以2022年9月3日為例,當日香港有77名醫生簽發了224張免針紙,與此同時被告蔡淑梅單日簽發了222張。辯方反對將2份Excel表格呈堂,指內容與案無關,法官亦質疑,內容有否超出開案陳詞範圍。

控方主問下援引1份Excel表格,趙凱盈說明表格來自系統內的全港醫生紀錄,上載自2022年1月28日至9月5日期間,包括蔡淑梅在內的7名遭警方調查的醫生簽發免針紙紀錄,以及全港其餘醫生每日簽發免針紙數量。控方打算將2份表格呈堂時,法官指,7名醫生皆為清白,撇開其紀錄審視不合理,公平起見應合併表格數據。

證人:醫生必須經醫健通系統簽發免針紙

控方證人趙凱盈於2009年加入醫管局,在電子健康特別職務組任職15年,負責處理醫健通及醫健通(資助)系統。她確認,此系統是醫務衛生局開發的,作用是給公營和私營醫療機構,在健康記錄上互通,此系統有數據輸入、處理、儲存及輸出功能。醫學豁免證明書是2022年新增到此系統的功能,2022年4月起,醫生必須經系統簽發免針紙。趙凱盈解釋每名醫生都會有一個帳戶名稱、密碼及保安編碼器的一次性密碼來登入系統,又講解如何操作系統。

趙凱盈在辯方盤問下指,指案發期間,醫衞局及衞生署曾頻繁要求擷取免針紙簽發相關數據,她應要求提供數據,她認爲當時正在進行監察。趙凱盈在盤問下確認,警方曾為調查個案而索取免針紙簽發數據,自己向局方呈報要求獲批才會披露數據。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

以「疫苗恐懼症」發逾1.2萬免針紙 曾3日內發出800張

控方開案陳詞指,2022年1月30日至9月3日,被告蔡淑梅發出14,385張醫學豁免證明書,其中12,749張以「疫苗恐懼症」或其他表達該意思的字詞作為宣稱的特定醫學原因發出。

2022年6月至9月,她平均每小時發出15至44張醫學豁免證明書(俗稱免針紙)。在9月,被告3日內發出800張豁免證明書,即平均每日發出266張。控方會傳召專家證人,證明疫苗恐懼症並非醫學上被認可或接受的做法。控方又指蔡淑梅發出免針紙時具不誠實意圖,沒有相關精神科及心理學專業資格,透過醫健通系統頻繁簽發大量免針紙具不誠實意圖。

聯名戶口現金存款隨免針紙數量急劇上升

2022年4月12日,兩名被告開立聯名戶口,在總存款中,有757萬港元是以現金方式存入。他們開戶口的時間,正是蔡淑梅發豁免證明書數目急劇上升的時間。當他們被捕後,兩人便在短時間內轉移聯名帳戶的款項。

控方指,除了發出證明書的得益,兩人沒有其他收入來源,使他們獲得757萬港元存款。本案有充分證據,讓法庭推論兩名被告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些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蔡和丈夫另涉洗黑錢罪

兩名被告分別是64歲女被告蔡淑梅;及其64歲丈夫、退休人士白偉雄。蔡面對一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罪,指她於 2022年1月30日至同年9月3日期間在港,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電腦。蔡另被控16項屬交替控罪「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控罪指她於同年6月4日至9月3日,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 ,即醫院管理局的電腦。

蔡另面對一項洗黑錢罪,控罪日期為2022年4月9日至9月 3日期間,涉款總額570,300港元。蔡淑梅及白偉雄另同被控6項洗黑錢罪,控罪日期為2022年7月7日至10月10日期間,涉款總額約757萬港元。

案件編號:DCCC 228/2024

一名50歲地盤工人因租借戶口清洗超過250萬港元犯罪得益,經警方申請加刑後,被判處監禁共36個月。

警方今日(23日)就一宗在區域法院判刑的「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案件作出簡報。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袁芊彤指出,警方於2020年10月接獲5宗網上投資騙案舉報,5名受害人被騙徒誘騙,將現金轉入不同的銀行戶口,其後發現受騙並報警求助。5宗案件的總損失超過230萬港元。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袁芊彤(右)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講述案件。警方圖片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袁芊彤(右)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講述案件。警方圖片

經深入調查後,警方成功拘捕一名報稱為地盤工人的50歲本地男子。分析發現,該名男子在2020年10月份期間,透過一個本地銀行戶口清洗超過25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人員遂以「洗黑錢」罪名將其拘捕。

在徵詢法律意見後,警方起訴該名戶口持有人一項洗黑錢罪名。案件於今日(2026年尸4月23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承認控罪並被裁定罪名成立。為了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就被告的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審視後,法庭批准加重百分之二十的刑期,被告最終被判處監禁共36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謹記:「銀行戶口,不租、不借、不賣!」警方圖片

警方呼籲市民謹記:「銀行戶口,不租、不借、不賣!」警方圖片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市民若租借或變賣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即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警方強調,由於傀儡戶口洗錢情況嚴重,警方會就合適案件與律政司商討,根據條例申請加刑。

以今日案件為例,被告因提供戶口供他人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6個月。而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411名人士因租借或變賣戶口,在洗黑錢罪定罪時被加重刑罰,刑期增幅由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2個月至18個月)。

警方最後重申,洗黑錢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14年。不論是借出或賣出戶口,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犯罪集團給予的金錢利益。警方將持續進行執法及預防教育工作,並呼籲市民謹記:「銀行戶口,不租、不借、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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