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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西醫涉濫發逾萬免針紙 巨額收益存夫妻聯名戶口 控方擬呈全港醫生簽發紀錄被拒

法庭事

女西醫涉濫發逾萬免針紙 巨額收益存夫妻聯名戶口 控方擬呈全港醫生簽發紀錄被拒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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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西醫涉濫發逾萬免針紙 巨額收益存夫妻聯名戶口 控方擬呈全港醫生簽發紀錄被拒

2025年05月19日 19:53 最後更新:20:16

西醫蔡淑梅被指於2022年濫發俗稱「免針紙」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被控17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另外亦與丈夫被控洗黑錢等罪。蔡及丈夫否認全部控罪,案件星期一(5月19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證人醫管局高級行政主任趙凱盈供稱,2022年4月起,醫生必須經醫健通(資助)系統簽發免針紙,案發期間,醫衞局及衞生署曾頻繁要求擷取免針紙簽發相關數據進行監察,警方亦有要求其提供數據。

白偉雄(左)、蔡淑梅(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白偉雄(左)、蔡淑梅(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反對全港醫生免針紙簽發統計表格呈堂

控方傳召證人趙凱盈前,提到會呈堂2份來自趙凱盈的Excel表格,上載有案發期間香港醫生簽發的免針紙總數及單日簽發數,列舉以2022年9月3日為例,當日香港有77名醫生簽發了224張免針紙,與此同時被告蔡淑梅單日簽發了222張。辯方反對將2份Excel表格呈堂,指內容與案無關,法官亦質疑,內容有否超出開案陳詞範圍。

控方主問下援引1份Excel表格,趙凱盈說明表格來自系統內的全港醫生紀錄,上載自2022年1月28日至9月5日期間,包括蔡淑梅在內的7名遭警方調查的醫生簽發免針紙紀錄,以及全港其餘醫生每日簽發免針紙數量。控方打算將2份表格呈堂時,法官指,7名醫生皆為清白,撇開其紀錄審視不合理,公平起見應合併表格數據。

證人:醫生必須經醫健通系統簽發免針紙

控方證人趙凱盈於2009年加入醫管局,在電子健康特別職務組任職15年,負責處理醫健通及醫健通(資助)系統。她確認,此系統是醫務衛生局開發的,作用是給公營和私營醫療機構,在健康記錄上互通,此系統有數據輸入、處理、儲存及輸出功能。醫學豁免證明書是2022年新增到此系統的功能,2022年4月起,醫生必須經系統簽發免針紙。趙凱盈解釋每名醫生都會有一個帳戶名稱、密碼及保安編碼器的一次性密碼來登入系統,又講解如何操作系統。

趙凱盈在辯方盤問下指,指案發期間,醫衞局及衞生署曾頻繁要求擷取免針紙簽發相關數據,她應要求提供數據,她認爲當時正在進行監察。趙凱盈在盤問下確認,警方曾為調查個案而索取免針紙簽發數據,自己向局方呈報要求獲批才會披露數據。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

以「疫苗恐懼症」發逾1.2萬免針紙 曾3日內發出800張

控方開案陳詞指,2022年1月30日至9月3日,被告蔡淑梅發出14,385張醫學豁免證明書,其中12,749張以「疫苗恐懼症」或其他表達該意思的字詞作為宣稱的特定醫學原因發出。

2022年6月至9月,她平均每小時發出15至44張醫學豁免證明書(俗稱免針紙)。在9月,被告3日內發出800張豁免證明書,即平均每日發出266張。控方會傳召專家證人,證明疫苗恐懼症並非醫學上被認可或接受的做法。控方又指蔡淑梅發出免針紙時具不誠實意圖,沒有相關精神科及心理學專業資格,透過醫健通系統頻繁簽發大量免針紙具不誠實意圖。

聯名戶口現金存款隨免針紙數量急劇上升

2022年4月12日,兩名被告開立聯名戶口,在總存款中,有757萬港元是以現金方式存入。他們開戶口的時間,正是蔡淑梅發豁免證明書數目急劇上升的時間。當他們被捕後,兩人便在短時間內轉移聯名帳戶的款項。

控方指,除了發出證明書的得益,兩人沒有其他收入來源,使他們獲得757萬港元存款。本案有充分證據,讓法庭推論兩名被告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些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蔡和丈夫另涉洗黑錢罪

兩名被告分別是64歲女被告蔡淑梅;及其64歲丈夫、退休人士白偉雄。蔡面對一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罪,指她於 2022年1月30日至同年9月3日期間在港,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電腦。蔡另被控16項屬交替控罪「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控罪指她於同年6月4日至9月3日,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 ,即醫院管理局的電腦。

蔡另面對一項洗黑錢罪,控罪日期為2022年4月9日至9月 3日期間,涉款總額570,300港元。蔡淑梅及白偉雄另同被控6項洗黑錢罪,控罪日期為2022年7月7日至10月10日期間,涉款總額約757萬港元。

案件編號:DCCC 228/2024

一名52歲內地女子,因使用兩個由她持有的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被控洗黑錢罪成,在警方申請加刑後被判入獄40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務處新界北科技及財富罪案組1D隊高級督察葉穎豪表示,案發於2024年6月至7月期間,警方接獲3宗報案。其中一名受害人墮入假冒客服騙案,騙徒冒充客戶服務員致電受害人,訛稱受害人的社交媒體帳戶出現額外收費,即將被扣款,其後以各種藉口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指定銀行戶口,從而騙取金錢。

葉續說,其餘兩名受害人則墮入網上投資騙案,騙徒自稱為投資專家,誘使受害人於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帳戶,並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作投資用途。其後,受害人未能提取虛假投資戶口所顯示的收益,方知受騙。

葉指出,案中三名受害人合共損失約330萬港元,其中約110萬港元被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傀儡戶口。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於2024年10月拘捕一名52歲內地女子,該名女子為涉案兩個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女子,她涉嫌使用兩個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葉說,案件於2025年11月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20的刑期,被告人於12月24日,就「洗黑錢」罪被判處監禁40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市民如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便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申說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因此警方在涉及傀儡戶口的合適案件中,會與律政司商討並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申以是案為例,被告將銀行戶口供他人用作清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5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259名人士因租借或出售戶口,在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遭法庭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2至18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申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屬違法行為,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是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犯罪集團所提供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申稱除大型執法行動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持續在預防洗黑錢方面進行教育及宣傳工作,向市民大眾推廣反洗黑錢訊息。申提醒市民,緊記銀行戶口要不租、不借、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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