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拒絕承建商「精進建築」的續期申請,下月20日起從名冊中除名,不得再進行建築物條例下任何建築工程。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在電台節目中形容,除牌對總承建商是最高處罰,接近「終極判決」,不能續牌等於不能做生意,希望做法對同業有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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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新華又說,事件涉及的分包商數目龐大,曾有分包商提及欠款是以千萬元作單位,當中除了現有工程,亦包括向精進提供服務10多年,工程完結但未結算的尾數或後加帳等。考慮到涉事公司營運時間餘下不足一月,會否支付欠款要看公司取態,形容追討情況並不樂觀。
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資料圖片
對於政府考慮安排新承建商入場接手餘下工程,未必會公開招聘,伍新華說做法可接受,又建議政府要求新承建商盡量沿用原有分包商,相信可減低分包商損失,對整體工程項目進度及質量控制都有好處。
身兼房委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曾向業界了解,相信安排原有分包商繼續工程可將時間壓短,但亦涉及交接文書記錄等,估計公屋輪候時間可能受事件影響,期望其他無受影響的工程可提早完成,讓房委會可盡早編配單位。
近年曾涉多宗致命地盤事故的承建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其承建商註冊於2023年4月屆滿,2025年5月被政府拒續牌,將其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除名。「精進」提上訴,2025年6月18日獲高等法院批准暫緩除名令,案件星期五(12月11日)在高院續審。上訴方「精進」指,屋宇署未能提出理由,認為拒續牌的決定不合法,未能履行其應有法定職責,並缺乏透明度,導致「精進」在黑暗中徘徊,遭受不公及損失,案件押後2026年1月31前裁決。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資料圖片
上訴方「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答辯人為屋宇署署長及轄下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下稱委員會),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及陳浩淇、大律師林恩銘代表。案件由高院法官鄭蕙心審理。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精進」指,無可爭議的是,提供精進拒被續牌的理由是屋宇署的法定義務,如果未能提供理由或充分理由,該決定都屬不合法(unlawful)。
余若海引述相關案例指,提出拒續牌的理由,是要確保決策者執行其應盡法定職責,確保決定完全合理,沒有含糊不清,也能給申請人一個回應的機會,但屋宇署缺乏透明度,導致「精進」被蒙在鼓裡,在黑暗中徘徊 (lingering in the dark)。
余若海指,因安達臣道天秤倒塌釀3死案事件而被控三項誤殺罪的簡浩楷原爲精進建築的「獲授權簽署人」,但於2024年2月已明確表明辭任,精進建築已發信通知屋宇署。惟署方拒絕續牌時錯誤以簡浩楷的能力作為主要考慮,產生誤解,加上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委員會為其進行面試時成員人數不足法定的9人,導致不相關因素影響了涉案決定的有效性。
余若海指,屋宇署的決定已經造成嚴重偏見,導致「精進」每日都遭受嚴重損失,耽誤工程進度,影響工程運作。因時間緊迫,望法庭可盡快裁決,讓正義得到伸張。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鄭蕙心聽罷雙方陳詞表示,將在1月底前頒布裁決。
案件編號:HCMP95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