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女團NewJeans與所屬經紀公司ADOR之間的專屬合約爭議持續發酵,6月5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41庭就ADOR針對NewJeans成員提起的「專屬合約有效性確認訴訟」進行第二次辯論,當日法庭勸導雙方考慮和解方案,但NewJeans方拒絕有關方案。
NewJeans與ADOR在6月5日上午就兩方之間的合約爭議進行第二次辯論。網上圖片
庭審當天,NewJeans成員們未有親自出庭,由其法律代理人代表出席。NewJeans方強硬表示:「與ADOR之間的信任關係已徹底崩毀,如同渡過無法回頭的江河。」對於法院提出的和解提議,代理律師明確回應:「經與成員商議,和解可能性極低。」他們主張ADOR嚴重違反管理合約,解除專屬合約的理由正當,並質疑ADOR提交的證據不完整,僅包括製作人Hitchhiker的行程表與名單,缺乏具體討論內容。
當日五位成員未有現身法院。NewJeans twitter圖片
此外,NewJeans律師團提出多達十五項書面釋明要求,包括要求ADOR澄清是否在簽約時授權前代表閔熙珍處理合約細節、閔熙珍解任前後是否討論對NewJeans活動的影響,以及是否針對模仿NewJeans的情況制定對策。法院採納部分要求,但對於NewJeans提出的「媒體操作」指控,則認為情緒化且缺乏客觀證據,建議其自行提交相關證據。
NewJeans律師團提出十五項釋明要求。 NewJeans官方Twitter圖片
相較之下,ADOR則表達了相對開放的態度,ADOR代表律師表示:「無論是本案訴訟還是假處分,只要法院做出判決,和解會相對容易。」他們否認NewJeans提出的解約理由,稱其「不斷變化且不成立」,並承諾在下次庭審前以書面形式提交詳細材料。ADOR強調,作為HYBE旗下子公司,他們有能力聘請其他製作人,駁斥NewJeans關於「無閔熙珍無法進行演藝活動」的說法。
ADOR方反駁NewJeans提出「無閔熙珍無法進行演藝活動」的說法。 網上圖片
針對NewJeans質疑的證據問題,ADOR反駁稱提交的文件為公司所有,且提供者同意提交,不存在違法取得的情況。對於NewJeans反對調閱LE SSERAFIM所屬公司SOURCE MUSIC對閔熙珍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資料,法院則表示即使收到紀錄,也不代表可直接作為證據,雙方可繼續針對證據合法性進行爭辯。
NewJeans與ADOR雙方代表律師進行激烈辯論。 NewJeans twitter圖片
此次庭審中,法院再次呼籲雙方考慮和解,但NewJeans的強硬態度顯示雙方分歧難解。第三次庭審定於7月24日下午舉行,預計將進一步聚焦證據提交與合約效力的核心爭議。
NewJeans堅拒與ADOR和解。NewJeans官方Twitter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