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憲報刊登《穩定幣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今年8月1日為《穩定幣條例》開始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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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已於5月30日刊憲,主要目的是監管涉及穩定幣活動,並於香港就受規管穩定幣活動設立發牌制度。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條例生效後,發牌制度將為相關穩定幣活動提供適切規範,是促進香港穩定幣和數碼資產生態圈可持續發展里程碑。
巴士的報記者攝
金管局亦已就制度詳細監管要求進行諮詢,當中包括與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相關條文。
政府下星期三會將兩項公告提交立法會,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諮詢的總結,並將分兩階段實施相關措施。
局方指,26年8月將實施首階段措施,主要涵蓋設立低收入人士無抵押個人貸款的「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禁止放債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諮詢人,以及規定放債人必須在借貸廣告中,加入公司註冊處指明的風險提示字句。
財庫局指4月將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介諮詢總結及各項措施細節。立法會圖片
第二階段有關「信資通」的措施,27年6月實施。財庫局及公司註冊處正草擬修訂相關放債人牌照條件及行政指引,並已與司法機構商討,分階段更新已發出的放債人牌照,以配合措施實施時間表。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今次諮詢在25年6月至8月期間進行,一共收到150份來自社會各界的意見書,期間亦有向立法簡介,並舉辦簡介會,向放債業界、專業組織及非政府組織等說明詳情。財庫局表示,4月將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介諮詢總結及各項措施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