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立中學女教師譚玉芬涉於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平台發表仇警言論,遭公務員事務局革職及剝奪退休福利。她2024年4月司法覆核勝訴,獲高院原訟庭撤銷革職決定。公務員事務局不服上訴,案件星期二(6月10日)在高等法院開審,上訴方指譚的行為公開表達仇恨和暴力和對政府不忠,違背公務員守則的「恪守政治中立」,政府對此行為零容忍,解雇並非不合理。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9個月內裁決。
時任教師譚玉芬2019年6月至9月在個人facebook發佈8則帖文,提及「黑警死全家」、「黑警開OT」、「不過唔係家禽類嘅女人,又點會揀爛仔嚟嫁吖」等,公務員事務局召開紀律聆訊,聆訊委員會裁定為仇恨言論,行為不當,將譚革職並剝奪退休福利。譚玉芬提出4項司法覆核的理據,原訟庭法官高浩文2024年4月裁定其中一項理據成立,頒令撤銷革職處分。
代表局方的資深大律師陳浩淇指,譚玉芬的不當行為明顯是嚴重的。社會期望教師角色是教育學生,而非鼓吹他們使用暴力,譚的行為引起社會關注,加劇緊張局勢,與當時政府希望恢復社會和平秩序背道而馳,嚴重破壞社會利益,是公開表現對政府不忠,必須嚴肅執行紀律和處罰。
局方續指,政府教育局內部通告及公務員守則明確指示,公務員必須保持高道德和專業水準,「公務員須恪守政治中立」,在社交媒體上要嚴謹。若發表仇恨和暴力的極端言論行為不應受法律保護,政府對此行為零容忍,解雇並非不合理。

代表譚玉芬的資深大律師鮑進龍指,法官判詞顯示局方的懲處過於嚴苛。鮑表示,相關懲處將她積纍的退休福利全部撤除,法庭應該考慮對於申請人影響的嚴重性,認為強制退休不能推動公務員和諧,譚玉芬任職期間紀錄良好,局方的嚴苛決定偏頗,亦缺乏充分理由支持,應提高透明度以確保譚玉芬得到公平對待。局方反駁,局方沒有義務交代作出決定的原因,相信紀律聆訊已充分考慮對譚玉芬個人及社會的影響。
案件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審理;公務員事務局由資深大律師陳浩淇代表;譚玉芬由資深大律師鮑進龍代表。三位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在九個月內頒布書面判詞。
案件編號:CACV203/2024(HCAL180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