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擴大《飛機乘客離境稅條例》下豁免旅客抵港48小時內乘搭飛機離境的乘客機場離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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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新增豁免將於25年10月1日與離境稅新稅率一併生效,估計兩項豁免每年可惠及約83萬名轉機乘客和約250萬名多式聯運轉機乘客,政府每年收入可能減少約6億7千萬元。
現時條例容許包括12歲以下兒童、直接或轉機過境、在同一日內乘搭飛機抵港及離港、坐車經港珠澳大橋或搭船抵達機場,並於乘搭飛機離開香港前一直停留在限制區內的人士等,豁免繳付離境稅。
香港機場。資料圖片
《財政預算案》公布離境稅由每名乘客120元調升至200元。為了提高香港國際機場競爭力,政府考慮持份者意見後,決定將豁免範圍擴大。
香港國際機場。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兩項新增豁免就包括乘搭飛機抵達機場同以其他方式入境香港,最多48小時內乘搭飛機離境的乘客。條例亦會加入條文,防止個別人士刻意在短時間內往返香港和內地或澳門以符合豁免離境稅資格。修訂令將於下星期三(6月1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香港國際機場。 AP資料圖片
機管局歡迎政府修例,認為有關豁免將有助香港國際機場持續發揮多式聯運交通樞紐的角色,繼續提升機場競爭力以及鞏固亞洲航空樞紐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