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快到暑假旅遊旺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星期三(6月18日)在社交平台發文,出了一條常識題考考大家:黃紅黑三隻顏色代表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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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3種顏色除了代表暴雨警告外,也代表了香港的黃紅黑3級外遊警示制度。當一個地區出現大型事故時,可能影響香港旅客的人身安全,保安局就會做出旅遊評估。外遊警示的3個級別,其中黃色表示有威脅跡象,大家需要留意局勢和提高警惕;紅色表示有明顯威脅,如非必要避免前往;黑色表示有嚴重威脅,大家不應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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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鄧局長提提大家,外遊警示亦會影響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所以「出門要三思,去遠行記得睇顏色。」記得要留意想去的地方有無懸掛黃紅黑外遊警示。大家可以在保安局網頁https://www.sb.gov.hk/或者「保安一站通」手機應用程式,看到外遊警示的資訊。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星期一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會上表明,訂立附屬法例的目的,是為了清楚說明在《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下,界定「特區的法律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並細化相關程序,強調此舉並無改變《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的現有規定及適用範圍,亦無新增任何權力、罪行或罰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巴士的報記者攝
根據政府的建議,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後,若行政長官根據《香港國安法》或《國安條例》發出證明書,認定某宗刑事罪行涉及國家安全,該案即屬《香港國安法》所指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而有關罪行亦會歸類為《國安條例》下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建議同時涵蓋,當同一人在同一國安案件中被控或被裁定犯有任何交替罪行,該項交替罪行同樣會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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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法院審訊時,若發現某宗案件與國安法無關,可否推翻行政長官的證明書,林定國表示,法院不可以推翻行政長官證明書,因為行政長官證明書制度背後的理念,往往涉及很多敏感、高度機密的資料,不是司法機關一般在行使權力時有能力作出判斷,因此《香港國安法》47條已經有提及相關權力是賦予行政機關。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制訂有關附屬法例,並不會涉及任何新訂的刑事罪行、罰則或執法權力,亦不會影響市民的正常生活及一般機構的正常運作。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指出,建議制訂附屬法例,沒有改變《香港國安法》或《國安條例》中,適用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規定,只會令相關法律的實施更具確定性。他強調,附屬法例沒有訂立任何新罪行、新罰則或新權力。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星期一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星期一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
鄧炳強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附屬法例沒有擴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義、不會涉及任何新訂罪行或罰則。他又說,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的生活、不會影響機構正常運作,奉公守法的人完全不會受附屬法例影響。
政府去年曾訂立《國安條例》的附屬法例,今次再建議制訂附屬法例,鄧炳強表示,當局會不停檢視維護國家安全機制,當覺得未夠完備,會毫不猶疑提出改善,包括透過行政措施或法例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