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建築被發展局拒絕續牌,原定本周五起在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上除名。精進建築上訴並獲高等法院批准暫緩除名,指上訴有可爭議的理由,若除名將令精進建築的收入及現金流中斷,導致593名員工失業,即使上訴成功,亦無法向屋宇署追討賠償。
高等法院法官鄭蕙心在判詞表示,精進建築一方指屋宇署未在拒絕續牌前給予書面解釋或明確解釋具體原因,未滿足《建築物條例》相關要求,亦未考慮精進建築提出更換授權簽署人及技術董事。
精進建築。資料圖片
法庭認為,如果精進建築被除名,需要停止6項未完成的建築項目,令收入及現金流中斷,而有關公司延誤工程罰款約3億3600萬元,也需向分包商及供應商繳付約2億多元,公司現時只有1億5400萬元現金,被除名後停工有可能面臨清盤,593名員工將失業。
至於繼續工程會否涉及公共安全或公眾利益,判詞提到,「精進建築」續期面試去年4月完成,延至今年5月才下決定,上訴的正式聆訊暫訂於8月26及27日,暫緩除名所涉及的相對時間較短,現階段不會評論「精進建築」的表現或事故記錄,批准暫緩除名亦不應被理解為對上訴人表現或過往紀錄的評價。
近年曾涉多宗致命地盤事故的承建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其承建商註冊於2023年4月屆滿,2025年5月被政府拒續牌,將其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除名。「精進」提上訴,2025年6月18日獲高等法院批准暫緩除名令,案件星期五(12月11日)在高院續審。上訴方「精進」指,屋宇署未能提出理由,認為拒續牌的決定不合法,未能履行其應有法定職責,並缺乏透明度,導致「精進」在黑暗中徘徊,遭受不公及損失,案件押後2026年1月31前裁決。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資料圖片
上訴方「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答辯人為屋宇署署長及轄下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下稱委員會),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及陳浩淇、大律師林恩銘代表。案件由高院法官鄭蕙心審理。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精進」指,無可爭議的是,提供精進拒被續牌的理由是屋宇署的法定義務,如果未能提供理由或充分理由,該決定都屬不合法(unlawful)。
余若海引述相關案例指,提出拒續牌的理由,是要確保決策者執行其應盡法定職責,確保決定完全合理,沒有含糊不清,也能給申請人一個回應的機會,但屋宇署缺乏透明度,導致「精進」被蒙在鼓裡,在黑暗中徘徊 (lingering in the dark)。
余若海指,因安達臣道天秤倒塌釀3死案事件而被控三項誤殺罪的簡浩楷原爲精進建築的「獲授權簽署人」,但於2024年2月已明確表明辭任,精進建築已發信通知屋宇署。惟署方拒絕續牌時錯誤以簡浩楷的能力作為主要考慮,產生誤解,加上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委員會為其進行面試時成員人數不足法定的9人,導致不相關因素影響了涉案決定的有效性。
余若海指,屋宇署的決定已經造成嚴重偏見,導致「精進」每日都遭受嚴重損失,耽誤工程進度,影響工程運作。因時間緊迫,望法庭可盡快裁決,讓正義得到伸張。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鄭蕙心聽罷雙方陳詞表示,將在1月底前頒布裁決。
案件編號:HCMP95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