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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賢訪葡出席國際論壇交流房屋政策 推廣幸福設計理念

政事

何永賢訪葡出席國際論壇交流房屋政策 推廣幸福設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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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賢訪葡出席國際論壇交流房屋政策 推廣幸福設計理念

2025年07月03日 12:00 最後更新:12:54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星期三(里斯本時間七月二日)展開葡萄牙里斯本的訪問行程,首先與葡萄牙基礎建設和房屋部房屋事務部長Patrícia Gonçalves Costa會面,就兩地房屋政策交換意見。隨後,她出席在前世界博覽會葡萄牙館舉辦的城市規劃國際論壇International Forum on Urbanism(IFoU),與來自內地和歐美的學者、業界人士、專業團體和學生一同探討房屋規劃、設計與管理、社區參與等新趨勢,並藉此機會推廣香港以居民為本的「幸福設計」概念與策略。

何永賢在IFoU論壇中表示,繼今年早前她在香港出席IFoU Winter School國際規劃設計工作營的活動,分享了未來五年包括在北部都會區公營房屋發展項目的理念,以及如何將「幸福設計」指引的八大幸福概念引入公營房屋的建設後,很高興再次獲邀出席論壇,與國際學者、政商界和青年人就香港的公營房屋設計及發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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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局長在里斯本推廣「幸福設計」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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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賢在交流環節中指出,興建公營房屋既可促進創新建築科技發展,亦可進一步探討以居民為本的設計,打造更互動、更有活力、以及長幼共融的社區。房屋局和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去年推出的「幸福設計」指引,涵蓋八大幸福概念——活力健康、綠色生活、樂齡安居、跨代共融、家社互聯、城市連結、增值上流和地方形象,作為日後新建及現有公共屋邨翻新的參考和設計依據,為公屋居民締造更舒適宜居、更有活力的居住環境。

 何永賢表示,隨着未來十年308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的出現,香港新建的公共屋邨平均會有四千至五千個單位,可容納一萬多人居住。每條新屋邨落成都猶如建立一個新的小社區,邨內的公共空間可供各類居民活動使用,聯繫彼此。在一個十五分鐘的生活圈內,有各種店鋪滿足居民日常需要,亦有社福設施、學校及公共交通配套等方便居民出行,與社會連繫。房委會亦會善用園境布局,增加邨內綠化空間,推廣綠色健康生活,同時加入新科技節能減碳。

 何永賢表示,透過到不同地方互動交流,正好發揮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角色,將房委會成立五十多年來不斷推進發展的設計、建造和管理經驗、「幸福設計」指引的應用,以及創新建築科技等帶到外地。同時,亦能加深了解各地在減碳節能、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工作。

 IFoU是一個匯聚全球建築與城市設計創新思維的國際平台, 每年在不同城市舉辦國際研討會及建築暨都市設計工作營,讓世界各地的會員學院代表和學生交流。今年論壇由里斯本大學主辦,以「未來生活」為主題,圍繞七大議題——居住、連接、整合、適應、展望、引導和分享,與會者共同探討對未來生活環境的想法,促進跨界別協作以對應不同挑戰,打造創新的可持續發展方案。

 隨後,何永賢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專員陳潔玲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葡萄牙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趙本堂共晉晚餐,向他介紹香港最新的房屋政策和措施,包括善用大灣區的優勢,推進創新建屋科技發展,充分利用香港作為內地與國際之間「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重要角色,成為內地企業「走出去」和把海外企業「引進來」的雙向跳板。

 何永賢星期四(里斯本時間七月三日)會繼續里斯本的行程,其後轉往西班牙巴塞羅那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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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 逮捕多名非法勞工及僱主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十二月二十一日至昨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行動中,調查人員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街市、表演及活動場地等,共拘捕六名懷疑非法勞工、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兩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三男三女,年齡介乎十八至五十八歲。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一名四十三歲女子。

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此外,在執法的同時,入境處亦有派遣人員以及宣傳車到上水一座新落成屋苑,向辦理入伙手續的住戶及物業管理人員派發宣傳單張。除了呼籲住戶切勿聘用非法勞工外,亦提醒住戶作為顧客如明知而透過服務提供者僱用非法勞工,亦有可能要負上刑責。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根據《入境條例》第20(1)(a)條規定,如果某入境者在香港被裁定觸犯可以判處不少於兩年監禁刑罰的罪行,則行政長官可以向他發出遞解離境令,禁止該入境者在以後任何時間留在香港。」

​發言人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根據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除了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該人亦負有明確的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院不會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亦必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就此,發言人提醒所有僱主切勿以身試法,僱用非法勞工。入境處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有關罪行。

入境處會根據現行機制的標準程序以審核及識別販運人口受害人,對所有行動中被捕的容易受剝削人士(包括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傭工)進行初步審核。如初步審核結果顯示有任何販運人口指標出現,入境處人員會依據一份標準核對清單再作全面調查及識別程序,以確定當中是否有販運人口的元素,例如在招募階段是否涉及威脅及脅迫,以及是否存有剝削性質。被識別的販運人口受害人會獲提供各項支援和協助,包括緊急介入、診症和治療、輔導、收容或臨時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務。入境處呼籲販運人口受害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罪行。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九人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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