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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旅客羅湖入境時管有未完稅香煙 罪成判囚3個月罰款1200元

社會事

男旅客羅湖入境時管有未完稅香煙 罪成判囚3個月罰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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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旅客羅湖入境時管有未完稅香煙 罪成判囚3個月罰款1200元

2025年07月04日 21:31 最後更新:21:58

一名64歲男旅客7月3日在羅湖管制站抵港時,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被捕,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三個月,以及罰款1200元。

粉嶺裁判法院

粉嶺裁判法院

海關人員在他身上搜獲11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800元,應課稅值約3900元。海關提醒,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63歲入境女子因管有981支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4星期。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人員4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該名抵港女子,在她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該批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000元,應課稅值約3200元。

落馬洲管制站。 巴士的報記者攝

落馬洲管制站。 巴士的報記者攝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指刑罰具阻嚇作用,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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