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2歲男子因利用跨境私家車進口未完稅香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4月1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1000元。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當局指,海關透過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昨日(4月16日)在深圳灣口岸截查一輛入境私家車。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在私家車的「泵把」(保險桿)內檢獲8520支未完稅香煙,遂拘捕該名52歲男司機。案中檢獲的香煙,估計市值約42000元,應課稅值約28000元。
海關人員在私家車的「泵把」內檢獲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歡迎裁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又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