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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客戶訂購取值1200萬貨轉售圖利 大昌行前營業代表欺詐罪成囚47個月

法庭事

訛稱客戶訂購取值1200萬貨轉售圖利 大昌行前營業代表欺詐罪成囚47個月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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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客戶訂購取值1200萬貨轉售圖利 大昌行前營業代表欺詐罪成囚47個月

2025年07月17日 17:50 最後更新:18:33

糧油雜貨供應商大昌行一名前高級營業代表,早前被控告訛稱多個客戶曾訂購貨品,誘使供應商9個月內發放總值超過1200萬元貨品,其後轉售圖利。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7個月。

廉政公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 巴士的報記者攝

46歲被告早前承認32項欺詐罪名,暫委法官崔美霞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利用僱主對他高度信賴,精心計劃並有預謀地虛構超過400宗訂單及偽造客戶公司印章犯案,導致公司蒙受巨額損失,於疫情期間的營商環境下,對僱主造成嚴重衝擊。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2020年至2021年間,在大昌行的電腦系統輸入虛假訂貨單,訛稱32個客戶向公司訂購了貨品。大昌行因而向客戶發出共410張發票,並安排發放總值超過1200萬元的貨品。廉署又發現,被告在簽收單上蓋上虛假的客戶公司印章簽收貨品,其後私自轉售貨品圖利,但他只向大昌行繳付貨款約28萬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讓管理私人事務的力高顧問公司在大樓內設辦公室。區院經審訊後裁定兩人欺詐罪成,於2022年10月分別判監5年9個月及1年9個月,兩人不服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星期四(2月26 日)裁定兩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律政司表示,將深入研究上訴法庭的判詞,以考慮就上訴法庭的判決提出上訴。

黎智英早前就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囚20年,其中2年與本案同期執行。資料圖片

黎智英早前就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囚20年,其中2年與本案同期執行。資料圖片

黎智英及黃偉強今均沒有到庭,上訴方亦無代表到場,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高級檢控官吳加悅則到庭聽取判決。

黃偉強。資料圖片

黃偉強。資料圖片

法庭裁定控方未能毫無合理疑點證明犯罪元素,特別是隱瞞罪需建基於「披露責任」存在。判決指,普通法原則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屬特定合約類別或存在特殊關係。本案租契,蘋果印刷公司與科技園公司於1999年5月25日簽訂,無明文條款要求披露違約,經恰當詮釋亦無隱含條款。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巴士的報記者攝

雙方關係本質為商業性業主與租戶關係,科技園按謹慎商業原則行事,批出特惠租金及租期以吸引投資;蘋果印刷投資逾5.28億元興建蘋果大樓,雙方互惠。因此蘋果印刷與該公司之間並不存在足以構成普通法規則下例外情況的特殊關係,以致合約方有責任披露履約過程中的違約情況。

法庭裁定控方未能證明兩項欺詐罪的犯罪行為,撤銷定罪及擱置判刑。

排隊旁聽的巿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排隊旁聽的巿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中黎智英及黃偉強同被控一項欺詐罪,黎智英另被控另一項欺詐罪。黎智英於2022年12月被判監禁5年9個月,罰款200萬元及遭頒8年「取消資格令」,黃偉強被判監禁21個月。

壹傳媒大樓。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大樓。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早前就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囚20年,其中2年與本案同期執行。黃偉強早前已服畢刑期。

警方一早在高院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一早在高院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編號:CACC2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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