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30歲時任經理在職時涉嫌分別向兩名友人洩露領展投資信託基金的供股機密資料,投資獲利共逾1100萬元。3人同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星期一(8月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押後至11月4日,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3被告續准以20萬元現金保釋候訊。
首被告梁譜軒步出東區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3個月,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辯方沒有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11月4日,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3名被告續以20萬元現金保釋候訊,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30歲,報稱證監會投資產品部時任經理),賴列偉(34歲,報稱醫院管理局註冊護士),被控一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梁譜軒亦與張梓健(35歲,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另被控一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3名被告被控一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控罪指,3人分別被控於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使梁譜軒,身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經理,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蓄意及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因其受聘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關係,從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取得有關領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機密股價敏感資料,分別向賴列偉及張梓健泄露該機密資料;及利便賴列偉及張梓健使用機密資料進行衍生工具交易。
案件編號:ESCC 3204/2024
39歲男董事涉於2018至2019年慫使時任貿易發展局助理經理梁瑞盈的友人泄露招標機密資料,包括評核准則及其他標書內容,以助其公司獲取涉款逾230萬元的網上商貿平台優化專案。廉署事後拘控涉案2人,貿發局女經理早前已認罪,被判囚3個月、緩刑2年,男董事則否認控罪,案件星期三 (4月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完成舉證,裁判官林子康裁定表證成立,辯方指被告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6月23日作結案陳詞。
被告周恒業。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周恒業 (39歲),AF Trinity Technologies Limited (ATTL)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於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8日期間,在香港協助、教唆、慫使或促使公職人員梁瑞盈,作出上述失當行為。
控方依賴多段錄影會面,今庭上播放被告2021年6月24日在廉政公署的警誡錄影會面,被告確認將佔項目總額的10%、即約20萬元,分判給另一間公司,讓對方幫忙部分項目的工作。
警誡錄影會面中,被告被問及與涉案的時任貿易發展局助理經理梁瑞盈的關係。被告稱,和梁瑞盈雙方有好感,兩人興趣相近,非常投契。但被告認爲,兩人如做男女朋友不合適,因梁患病致其情緒不穩,經常有負面想法,故兩人一直維持朋友關係。
錄影會面中,被告被問到為何梁會協助他,被告稱,可能因自己欠缺能力,梁在商業方面很厲害,她希望幫助自己,看到自己能夠很好地經營公司。
案件星期三 (4月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完成舉證,裁判官林子康裁定表證成立。
案情指,貿發局為其網上商貿平台e-Marketplace網站進行優化工作,梁瑞盈是其中一個負責該項目的貿發局職員,並需要擬備相關的招標文件和評核準則,並物色潛在服務供應商。
貿發局其後邀請4間服務供應商競投該項目,由被告周恒業成立的ATTL是其中一個投標者。項目最終判授予ATTL,總款項逾230萬元。根據合約條款,該項目不可分判。
貿發局的員工合約設有「保密」條款,訂明員工不可泄露貿發局的機密資料。貿發局的行為守則,亦規定員工不得未經授權而披露貿發局的機密資料。梁瑞盈向周恒業泄露項目的招標機密資料,又在招標期間,協助周恒業草擬和編製ATTL的技術建議書及協助預備ATTL的口頭簡報。她又向貿發局隱瞞ATTL會將項目的部分工作分判予另一間公司。
女經理梁瑞盈,早前已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判監3個月、緩刑2年。
案件編號:ESCC 53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