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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時任經理涉向2友人洩露領展供股獲利逾千萬 轉介區院11.25答辯

法庭事

證監會時任經理涉向2友人洩露領展供股獲利逾千萬 轉介區院11.25答辯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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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時任經理涉向2友人洩露領展供股獲利逾千萬 轉介區院11.25答辯

2025年11月04日 19:18 最後更新:19:19

證監會30歲時任經理在職時涉嫌分別向兩名友人洩露領展投資信託基金的供股機密資料,投資獲利共逾1100萬元。3人原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項控罪,遭控方新增控罪,包括起訴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等共12項,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星期二(11月4日)將案由東區裁判法院轉介至區域法院,排期於11月25日答辯,續准以原條件保釋候訊。

首被告梁譜軒 (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首被告梁譜軒 (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申請新增控罪,修訂後三名被告共被控12項控罪,辯方沒有反對。控方準備完畢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辯方確認收到轉介文件。

第二被告賴列偉。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二被告賴列偉。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沒有反對擔保,3名被告續以20萬元現金保釋候訊,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第三被告張梓健。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三被告張梓健。巴士的報記者攝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30歲,報稱證監會投資產品部時任經理),賴列偉(34歲,報稱醫院管理局註冊護士),及張梓健(35歲,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

案件編號:ESCC 3204/2024

廉署起訴一名東蓮覺苑前工程經理涉嫌隱瞞利益衝突,致使寺院外判多項維修保養工程予被告妻子的公司,涉及工程費用共超過50萬元。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6歲被告是東蓮覺苑前助理建築工程經理,被控3項欺詐罪及1項企圖欺詐罪。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涉嫌隱瞞其妻子於欣雅專業工程設計公司的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東蓮覺苑委聘欣雅進行21項維修工程。被告亦涉嫌向審批採購工作的東蓮覺苑員工訛稱,其中18項維修工程按寺院的採購政策進行,誘使或企圖誘使有關員工批准委聘欣雅進行工程及付款。

東蓮覺苑。古物古蹟辦事處圖片

東蓮覺苑。古物古蹟辦事處圖片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的妻子為欣雅的唯一董事及股東,涉案21項工程涉及費用共超過50萬元。被告涉嫌使用虛假報價單,訛稱採購符合東蓮覺苑採購政策,令欣雅獲判部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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