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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毀國安公署告示 辯方求情指患人格分裂 官判2個月醫院令

法庭事

無業漢涉毀國安公署告示  辯方求情指患人格分裂 官判2個月醫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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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毀國安公署告示 辯方求情指患人格分裂 官判2個月醫院令

2025年08月07日 17:39 最後更新:18:02

無業漢於7月21日涉在大角咀損壞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兩張告示,被控2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星期四(8月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早前索取精神科報告,指他適宜答辯,被告承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接納精神科醫生建議,判處2個月醫院令。

被告於7月21日涉在大角咀損壞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兩張告示,被控2項刑事損壞罪。

被告於7月21日涉在大角咀損壞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兩張告示,被控2項刑事損壞罪。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無業,有長時間精神病史,患有人格分裂症,期間有斷續治療,領取傷殘津貼及綜援。事發當日,因天雨關係才撕下國安公署公告「墊櫈」,與政治因素無關。兩名精神科醫生亦建議醫院令。

鄭官考慮所有情況後,下令被告賠償國安公署港幣20元,及接納精神科醫生建議,判處2個月醫院令,被告須在小欖接受治療。

被告張俊傑(42歲,報稱無業),被控2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7月21日,在大角咀連翔道與海輝道交界附近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兩張告示,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根據早前頒布的《維護國家安全(禁地宣布)令》,大角咀海輝道與深旺道交界,被列為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禁地」,附近亦有標示列明「禁地」、「禁止擅入」等。

案件編號:WKCC3244/2025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2月15日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三罪全部成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表示,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構依法裁定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成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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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指出,維護國家安全在任何國家都是頭等大事,任何人觸犯香港國安法都必將受到法律懲治。黎智英案庭審揭露的大量事實充分證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馬前卒,是「修例風波」的幕後推手。其公然乞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叫囂「為美國而戰」,與「港獨」「黑暴」組織和境外勢力勾連,濫用輿論工具煽動仇恨、激化對抗,鼓動支持暴亂活動,妄圖搞亂香港,遂行「顏色革命」企圖,罪行纍纍,罪證確鑿。其行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和市民福祉。此等嚴重犯罪,理應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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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香港特區嚴格依法處理黎智英案,捍衛法治權威與尊嚴,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得到廣泛認同和支持。黎智英案審理過程公開透明,程序公平公正。黎智英合法權利得到有效保障,其代理律師當庭證實黎智英在押期間未受到不公正待遇。少數西方國家政客及反華媒體打着「人權」「自由」的幌子抹黑香港法治,公然為黎智英開脫說項,美化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徑,粗暴干預香港司法,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充分暴露其偽善和「雙標」,我們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將毫不鬆懈堅定履職,與特區一道全面準確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並高度警惕,嚴陣以待,毫不手軟依法打擊外部勢力干預國安案件審理、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和活動,共同守護香港社會大局穩定和「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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