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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立法會選舉|國安公署:反中亂港分及外部勢力邪念未消 混淆視聽煽惑杯葛選舉

政事

2025立法會選舉|國安公署:反中亂港分及外部勢力邪念未消 混淆視聽煽惑杯葛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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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立法會選舉|國安公署:反中亂港分及外部勢力邪念未消 混淆視聽煽惑杯葛選舉

2025年11月20日 11:30 最後更新:12:04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重申,必定與特區依法嚴懲干擾破壞選舉的行徑。

駐港國安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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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發言人表示,立法會選舉進入競選期以來,特區政府依法有序組織選舉論壇等選舉活動,候選人圍繞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積極宣傳政綱並展開理性辯論,社會各界廣泛動員,良性競爭,讓選舉回歸選賢任能本質,充分展現香港高品質民主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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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國安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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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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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國安公署批評,一些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勢力邪念未消、賊心不死,仍在明裡暗裡煽惑杯葛選舉、線上線下煽動亂港活動,打著「民主」、「自由」的幌子,妖言惑眾、混淆視聽,甚至公然挑釁滋事、衝擊選舉秩序,妄圖將香港再次拖入政治亂局。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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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國安公署強調,選舉安全是特區政權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必以「零容忍」態度捍衛選舉安全、維護選舉秩序,堅定支持特區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等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依法嚴懲干擾破壞選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堅決守護選舉順利舉行,守護香港以高品質民主推進高品質發展。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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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青年去年選舉前於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天橋,損壞兩張選舉海報,被控刑事毀壞罪,被捕後解釋因一時貪玩犯案。青年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案件原定於星期三(1月28日)判刑,辯方表示,因被告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申請押後1星期,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被告今早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被告今早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1月19日,在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兩張海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早前求情指,當日被告與母親前往老人院探望父親的途中,經過案發地點,目睹海報,因一時貪玩及「手多搣咗」海報的一個「角仔」,被撕掉的海報邊角僅屬「手指咁大」,並沒印文字,被告並非將全張海報撕走,海報仍完整地貼在案發地。

案情指,涉案兩張海報尺寸為29厘米乘42厘米,印有字句「投入選舉 共創未來 立法會換屆選舉 Join the Election Together We Create the Future Legislative Council General Election」。2025年11月22日早上,警員巡邏時發現上述海報遭撕毀,之後翻查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於案發日傍晚6時54分至57分期間徒手撕毀涉案海報。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另一警員同日晚上於棕櫚街調查時,發現被告的外貌及衣着,與閉路電視畫面中的通緝對象相似,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撕毀海報,原因為「for fun(好玩)」。

案件編號:WKCC534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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