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選管會發布立法會換屆選舉報告書 多項便利選民投票措施建議繼續採用

政事

選管會發布立法會換屆選舉報告書 多項便利選民投票措施建議繼續採用
政事

政事

選管會發布立法會換屆選舉報告書 多項便利選民投票措施建議繼續採用

2026年03月31日 15:31 最後更新:16:05

選管會發布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報告書,指選舉在2025年12月7日順利進行,選管會滿意整體安排;而因應大埔火災影響,選舉事務處在短時間內為區內3個投票站作出調整,選管會感謝多個部門協助,包括為受影響選民安排接駁交通前往新票站投票等。

選管會發布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報告書,指選舉順利進行。資料圖片

選管會發布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報告書,指選舉順利進行。資料圖片

這次選舉採取了多項措施便利選民投票,其中設立鄰近邊境投票站、專屬投票站以及院舍外展投票站方面,選管會認為,有關先導安排大部分反應理想,建議可考慮繼續設立相關投票站。至於延長投票時間至16個小時,選管會認為有效便利當日有其他行程計劃的選民投票,建議可考慮繼續推行延長的投票時間。

選舉設立選票分流站兼綜合大點票站,選管會認為有助整體點票程序更順暢快捷。政府新聞處圖片

選舉設立選票分流站兼綜合大點票站,選管會認為有助整體點票程序更順暢快捷。政府新聞處圖片

此外,是次選舉設立選票分流站兼綜合大點票站,選管會認為有助整體點票程序更順暢快捷,讓選舉主任可更早宣布點票和選舉結果。至於功能界別選舉亦採用新電子點票系統,選管會對安排感到滿意,建議可繼續使用。

政府發言人說,感謝選管會確保是次選舉在公開、誠實、公平和安全有序的情況下順利舉行,而各項優化措施提高了選舉的運作效率和令選舉更人性化。政府亦感謝選管會就各項選舉安排作出檢討,會繼續與選管會緊密合作,跟進報告書內的建議。

無業青年去年選舉前於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天橋,損壞兩張選舉海報,被控刑事毀壞罪,被捕後解釋因一時貪玩犯案。青年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案件原定於星期三(1月28日)判刑,辯方表示,因被告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申請押後1星期,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被告今早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被告今早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1月19日,在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兩張海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早前求情指,當日被告與母親前往老人院探望父親的途中,經過案發地點,目睹海報,因一時貪玩及「手多搣咗」海報的一個「角仔」,被撕掉的海報邊角僅屬「手指咁大」,並沒印文字,被告並非將全張海報撕走,海報仍完整地貼在案發地。

案情指,涉案兩張海報尺寸為29厘米乘42厘米,印有字句「投入選舉 共創未來 立法會換屆選舉 Join the Election Together We Create the Future Legislative Council General Election」。2025年11月22日早上,警員巡邏時發現上述海報遭撕毀,之後翻查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於案發日傍晚6時54分至57分期間徒手撕毀涉案海報。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另一警員同日晚上於棕櫚街調查時,發現被告的外貌及衣着,與閉路電視畫面中的通緝對象相似,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撕毀海報,原因為「for fun(好玩)」。

案件編號:WKCC5340/2025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