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安公署履職的保障,又建議將公署的履職場所列為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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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表示,附屬法例目的是為相關主體法例提供輔助,令執行時更加便捷和有依據,並協助國家安全公署更有效地履行職責,認為是合理和必須,並非要賦予新權力。
譚耀宗。 新華社資料圖片
譚耀宗表示,附屬法例保障國安公署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將對抗或妨礙公署人員履行職責和偽造公署印章證件等行為,規定屬於罪行,並有相應刑罰。
譚耀宗認為公署處理複雜的案件時,需要避免他人擅自闖入,因此將履職場所列為禁地,有助保障執法上的安全,又指如果要採用「禁地」的方式,相信屬於嚴重情況,盡量不會影響私人住宅或影響一般市民生活。
近日,一些外國機構及政客、反華組織及媒體等針對經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進行歪曲和以偏概全的報導。立法會議員、議會聯絡小組成員周浩鼎在接受《巴士的報》訪問時表示強烈譴責,形容是對《實施細則》斷章取義,是嚴重抹黑和扭曲事實。
周浩鼎,巴士的報記者攝
日前,《香港國安法》就警務人員在合理懷疑電子設備包含危害國安罪行的證據時,有權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法作出修訂。
周浩鼎解釋,修訂的《實施細則》是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罪犯才會用。由於過去在某些國安案件中,有罪犯濫用各種方法去規避執法,因此今次是吸取經驗,進行法例的優化,普通人並不會受到影響。
他指出,美國駐港領事館所發出的所謂「旅遊安全」警告,內容完全是斷章取義,「所有人現在都要應特區政府的要求,去交出你的電腦和密碼,否則就犯刑事?其實只是聽,就已經夠謬言聳聽了。他們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用這種斷章取義的說法,最容易煽動到人們的恐慌,滿足他們打擊香港特區、打擊祖國的一個手段。」
立法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周表示,現時整個社會,包括特區政府和立法會,除了譴責之餘,也有一起發聲澄清事實,「這個觀點都很值得在社會裡多番解說,當我們有高度認知時,海外勢力要要達到抹黑我們的目的,就沒有那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