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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150天|控方陳詞指於國安法生效後 黎無要求「重光團隊」停止國際游說制裁中港 仍續與「枱底人」保持聯繫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150天|控方陳詞指於國安法生效後  黎無要求「重光團隊」停止國際游說制裁中港  仍續與「枱底人」保持聯繫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150天|控方陳詞指於國安法生效後 黎無要求「重光團隊」停止國際游說制裁中港 仍續與「枱底人」保持聯繫

2025年08月20日 12:52 最後更新:08月21日 07:2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星期三(8月20日)進行第150天聆訊,控方續結案陳詞指,「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為黎智英行事,要求另一成員李宇軒進行國際游說,而「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多次發文要求外國暫停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對中港及其官員等實施馬格尼茨基制裁。控方指,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也沒要求李宇軒停止國際游說工作,並警告有機會違反《香港國安法》。此外,控方指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仍與多名美國政要的「枱底人」保持聯繫,以進行其國際游說「4部曲」。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續穿米白色風褸到庭,甫入庭便跟律師團隊隔著玻璃簡單溝通,並跟旁聽的家屬打招呼,而其妻、大女兒等亦續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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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大女兒。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大女兒。巴士的報記者攝

從犯證人陳梓華。

從犯證人陳梓華。

李宇軒。

李宇軒。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

疑似外國領使館人員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疑似外國領使館人員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市民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市民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大女兒。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大女兒。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續陳詞,指黎謊稱他不知道「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存在,也不知「重光團隊」(SWHK)此組織,惟《蘋果日報》2020年6月15日報道讚揚SWHK) 加入IPAC中央秘書處。黎智英一直留意IPAC的更新文章,在其twitter轉發IPAC的網頁及文章,顯示黎知道SWHK與IPAC。但黎自辯時稱對相關報道只瞥了一眼(had a glance)。而黎和「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在壹傳媒大樓見面,黎知道「攬炒巴」劉祖迪加入「國際綫」,期間提及IPAC議題,證明黎知悉SWHK參與IPAC的過程,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協議。 

控方指,SWHK在2019年8月曾發公開信,呼籲英國和世界支援對壓迫人權的人士實施制裁,亦在不同社交平台上呼籲各國對中國和香港的官員、個人和機構,實施馬格尼茨基式針對性制裁。

從犯證人陳梓華。

從犯證人陳梓華。

控方指黎智英知道SWHK與反華組織IPAC的關係

控方續指,陳梓華當時為黎行事,要求李宇軒進行國際游說工作,李宇軒嘗試接觸不同國家政客進行游說,而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與中谷元在2020年7月19日成立「日本跨黨派國會議員的「對華政策相關國會議員聯盟」(JPAC),即IPAC的日本分支,李宇軒協助拉攏在日港人的三個組織推動「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制裁香港,英國金融家暨人權護衛者比爾布勞德 (Bill Browder)亦表示有興趣出錢幫助推行法案。

控方續指,從犯證人陳梓華及李宇軒的證供顯示,「攬炒巴」劉祖迪準備參與英國議會跨黨派香港小組(APPG)報告,請求英國制裁中國,SWHK官方網站亦有致英國人民公開信,指「英國人同世界所有人同香港人企一齊,並支持制裁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嘅人」,SWHK的Facbook及Twitter亦 有帖文要求制裁中港政府及官員,並致函愛爾蘭和葡萄牙等國,要求取消跟香港引渡協議。2020年7月10日又發布「The Bear in the Room」兩篇文章,分別促新西蘭政府暫停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又呼籲澳洲政府對中國實施馬格尼茨基式制裁,而加拿大及英國先後宣布即時暫停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

李宇軒。

李宇軒。

控方續指,在Telegram相關群組,李宇軒、劉祖迪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等人曾討論如何使外國暫停香港引渡協議。陳梓華庭上亦曾供稱,李宇軒繼續參與IPAC,因黎認爲很重要,國際游説要繼續。

陳梓華曾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表達憂慮建議暫停倡議制裁,但黎則指他一旦出來參加抗爭,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可能不會贏但要繼續,不擔心其人身安全,表明會以身作則,繼續以接受外媒訪問爭取國際關注。黎當時亦指中國推出《香港國安法》 只是虛張聲勢,「雷聲大、雨點小」。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

黎回應裴倫德制裁林鄭「 唔係無可能」

控方指,裴倫德曾透過Twitter告訴黎關於英國國會議員、保守黨前黨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要求外相制裁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020年7月7日WhatsApp 訊息亦顯示,當時黎回應「唔係無可能」(not impossible now),顯示黎知道內容,而且他們有協議的,雖然黎自辯時否認,指「唔係無可能」並非指Twitter的連結,而是指其健康狀況,但控方指黎明顯是回應裴,談論自己健康情況絕不可信,明顯是在說謊。另IPAC於7月22日在Twitter提及關於英國會暫停跟香港的引渡協議,黎亦有其Twitter發佈,顯示黎知情。

控方指,黎於2020年7月21日發Twitter帖文評論 「civilized world will not trust CPC...(文明世界不會相信中共)」證明他知道IPAC。法官李運騰指,在黎與李兆富(Simon Lee)在 WhatsApp的對話中,和Twitter帖文内容有99%相似。控方指,黎庭上供稱,他肯定是看過這WhatsApp,因爲他加了一些評論。 

疑似外國領使館人員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疑似外國領使館人員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指黎續支持「攬炒巴」進行國際游說 

控方續指,2020年7月30日 裴倫德透過Whatsapp傳訊息給黎,讓黎知悉最新IPAC 最新消息;2020年8月14日黎的Twitter發佈了《蘋果》文章指,讓英國與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支持《蘋果》,顯示黎知道IPAC的情況。控方指,黎清楚知道劉祖迪願意合作繼續國際游説,黎沒有阻止合作,而是指令劉繼續「國際游説4部曲」。

控方指,2020年10月24日,《蘋果》英文版有關「攬炒巴」的報道,指他是SWHK領袖及其國際線工作,黎承認看了中文版報道。控方指,黎知道「攬炒巴」對勇武派有很大影響力,建議資助一萬英鎊培養「攬炒巴」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進行「國際線」工作,「認識多啲枱底人」,與外國建立關係,以爭取國際認同,從而敦促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控方強調,這些證據,顯示黎從未採取任何措施阻止「重光團隊」及IPAC等其他共謀者的非法行動,顯示黎智英一直是該串謀協議的「主腦」,以及協議的一方。

警方在法院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指黎在國安法生效後  續與美政要保持聯繫

控方指,即使《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仍然和美國前副參謀長Jack Keane、 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建立關係,進行游説,與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亦保持溝通,《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更討論國際問題,控方認為這是進了於國際游說的「首3部曲」。黎自己承認執行在《香港國安法》後執行了第一及第二部曲;而第4步曲是要同「枱底人」聯繫,影響他們的對華政策。 

就辯方在書面陳詞指,控方從未指Jack Keane、Paul Wolfowitz及惠頓是同謀者,又指即使他們討論外交政策,也不能證明SWHK、IPAC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的行動,是根據黎、陳梓華、李宇軒等人的協議進行。

但控方認為,辯方有誤解,因黎不僅與Jack Keane等人有聯繫,亦承認有採取國游說的第一及第二步曲。控方強調,只會依賴開案陳詞內所提及的同謀者即包括Mark Simon、李宇軒、陳梓華、「攬炒巴」劉祖迪,並非指控Jack Keane等人是同謀者。法官李運騰問及,即無論Jack Keane、Paul Wolfowitz等有否與串謀者合作,只須證明黎的指示得以執行,有人履行協議,控方同意。

市民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市民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星期四(8月28日)進行第156天聆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辯方就「司法認知(judicial notice)」向法庭提交了7頁書面陳詞,冀法庭考慮接納「眾人皆知的事實(notorious fact)」為案中事實。結果法庭裁斷當中涉國際政治與歷史、《壹傳媒》情況等都不適合採納為「司法認知」。最後法庭宣布已完成有所程序,將案押後裁決,但暫未有具體日期,會盡快通知控辯雙方。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杜麗冰指,就辯方提出「司法認知」的6項,法官表示全部不接納,當中包括中國曾向外國特定人士或組織實施制裁、國際球星美斯曾獲頒美國總統自由勳章、美國在中國強烈譴責下仍對台軍售等,認為部份事項與本案無關,部份則不宜作為「司法認知」事項;另就辯方結案陳詞中缺乏證據的論點,法庭只會視作評論,不具證據效力,包括丘吉爾在財政部大樓下方加固的內閣戰時作戰室中指揮對納粹的戰爭、德國納粹與法西斯之間合作等;至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施加制裁歷史悠久一事,則不在法庭知識範圍內,亦不適合被接納為「司法認知」。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美國一直向台灣提供武器及軍事支持」此項,法官李運騰指,黎在《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提到他同意美國在台灣增加軍事存在(military presence),贊成美國為台灣提供更大的軍事支持,但不代表「美國一直向台灣提供武器及軍事支持」,認為辯方需直接引用本案證據。

另杜官又指,辯方提到時任美國駐港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的職責,引述法律字典《Jowitt’s Dictionary of English Law》的解釋,當中提及領事的工作,但庭上沒證據說明,他任駐港總領事的工作及職責,故法庭會視作辯方陳詞。

警方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杜官又指《蘋果日報》是否具影響力,代表社會大部分聲音,其立場與市民產生共鳴,縱使沒實質證據,但法庭接納此為辯方陳詞。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辯方提到「黎智英自90年代以來,一直致力於發表批判性新聞,並支持社會運動,《蘋果》並非2014年或2019年創刊,黎與朋友的關係也並非最近才開始」,法官李運騰指這並非黎的供詞,反問是辯方對庭上所有證供的總結?辯方指,並非與證供相關。李官指,根據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詞,《蘋果》以往形象比較偏向「狗仔隊」及娛樂,至2014年「佔中」黎才呼籲公眾要爭取民主、上街抗爭;辯方解釋,黎一直支持社會運動,陳詞內有六四報道佐證;法庭認為不適合被接納為「司法認知」。  

辯方又提到黎在2020年5月25日接任《壹傳媒》執行主席的原因,是他知道《香港國安法》即將到來,有需要站出來為《蘋果》承擔責任,而不是躲在公司面紗後面,讓員工承擔責任。而黎智英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蘋果日報》被視為反共反對派報紙,而他與《蘋果》的價值觀一致。辯方承認此並非證供而是陳詞。

疑似外國領事館職員。巴士的報記者攝

疑似外國領事館職員。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法官李素蘭及控方質疑,辯方指黎的「徒弟」李兆富 (Simon Lee)曾出席「飯盒會」,撰寫會議紀錄撮要,有Slack紀錄支持,批評此是誤導,因沒有任何證人作供時曾提及李兆富與「飯盒會」有關。法官杜麗冰亦指此只屬「傳聞證據」,法官李運騰亦指沒任何證人提及李兆富曾出席「飯盒會」。

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表示會在將於5日內(即下星期一9月1日)提交附超連結的更正版書面陳詞,法官杜麗冰表示,現階段已完成處理所有程序,僅剩技術及細節需跟進,當法庭預計到何時可作裁決,便會通知控辯雙方。

黎妻續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續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續穿米白色西裝、白襯衫、戴黑框眼鏡到庭,並續配戴動態心電圖監測儀,甫進庭即向旁聽席微笑招手,其妻續到庭旁聽。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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