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部罪名成立,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現實社會不會將法律及政治分開,擔心外國,特別是不太友善的國家,利用案件炒作,甚至進一步壓迫國家、特區。中央部門及特區官員要表態反對,是希望對外國的政治干預立下防線、表明立場。
湯家驊。資料圖片
他稱法律界一直希望理性向外國人解說,而他過去幾天亦接受了外媒訪問,但是得出來的效果不理想, 例如有外媒多用比較諷刺式的言語作報道。他重申政府有必要公開否定有關不正確報道,他估計未必說服到外國人,有關報道會排山倒海而來。
黎智英
湯家驊提到,不論是公開明文還是隱晦地請求,向外國政治勢力要求制裁特區或中國,可視為「勾結」。而國安法和其他刑事罪行的分別,是國安法主要是防範,基本原則與全世界一樣。勾結罪沒要求所做的事情是會真正發生,而是未發生前要阻止,因為一旦發生,後果可能是無法挽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年2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20年。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案件原排期於周三(7月8日)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但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最新資料顯示,7月8日的聆訊已經取消,將另訂新聆訊日期。
黎智英。資料圖片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黎智英。律政司司長在入稟狀中指明,黎智英現被羈押於赤柱監獄,要求法庭將黎智英直接或間接持有、擁有或控制的財產充公予香港特區政府。涉及的財產範圍廣泛,包括黎智英名下銀行賬戶內的所有結餘,即滙豐銀行、恒生銀行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共15個戶口內合共約3,230萬元;旗下公司及罪行相關賬戶內的所有結餘,即47個公司戶口內合共約1,211萬元;以及黎智英名下之17間公司股份,估值至少7,100萬元。此外,亦包括黎智英牽涉的刑事案件保釋金1,000萬元。
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資料圖片
入稟狀詳細列出了黎智英持股的17間公司,包括Dico Consultants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Best Combo Limited、Absolute Ace Limited、Sino Focus Group Limited、Billion Flower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AD Marketing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adMart eZone Limited(黎智英持股99%)、eZ Van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Next Animation Studio Limited、Ally Glory Investments Limited、Fog City Digital Limited、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黎智英持股100%)、Comitex Holdings Limited、Comitex Knitters Limited、Firm Way Investments Limited(黎智英持股33.3%,其長子黎見恩亦持股33.3%),以及黎智英持股71.26%的壹傳媒有限公司(Next Digital Limited)。
入稟狀中僅對當中部份公司作出估值,其中黎智英在Comitex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87.52%股份約值7.3萬元;而由Comitex Holdings Limited持有99.9%股份、Dico Consultants Limited持有0.01%股份的Comitex Knitters Limited,估值則約為7,131萬元。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