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今日(8月20日)表示,政府已即時終止所有與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負責人有關聯的合約。
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鑫鼎鑫
政府表示,基於政府物流服務署早前取得鑫鼎鑫的營運資料,以及政府部門近日對鑫鼎鑫的執法行動,政府有理由相信鑫鼎鑫及與其負責人有關聯的公司(即與鑫鼎鑫使用同一註冊辦事處的公司,而該些公司的董事包括鑫鼎鑫的董事/股東)未能繼續履行合約。物流署早前已終止與鑫鼎鑫的政府辦公室樽裝飲用水合約及另外三張與其負責人有關聯的化學品合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亦隨即通知各政策局及部門終止其所有與該些公司的合約。
物流署網頁圖片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已即時終止所有其他與該些公司的合約,當中包括兩份分別由渠務署批出的化學品合約和消防處批出的資料輸入服務合約,合約總額分別為600多萬元和500多萬元。
消防處。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政府指,就物流署與鑫鼎鑫的政府辦公室樽裝飲用水合約,鑫鼎鑫按合約條款向政府繳交了約100萬元按金。政府可按合約條款扣除合約按金,以補償政府因終止合約所帶來的損失,並保留所有追究權利。物流署亦會繼續全力配合執法機構調查。
政府總部。FB圖片
物流署、渠務署和消防處會繼續嚴肅跟進上述合約,包括考慮按合約條款向相關公司追討政府損失。如發現合約涉及任何違法行為,會交由執法機構處理。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公布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經行政署諮詢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意見後,政府決定撤回向物流署前署長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並已通知對方。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公布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視頻截圖
楊何蓓茵說,由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劉焱所領導的調查組,識別超過20名來自財庫局、物流署及食環署人員,要求他們作出陳述,並約見部分人員,發現事件中,有3名物流署人員的表現未能達到與本身職級及經驗相稱的水平,缺乏應有的警覺性和判斷力,以致未能識別明顯不妥之處,亦未能把握時機作出跟進及向上級匯報,令部門錯過及早識破虛假文書及盡早採取適當行動的時機。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公布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視頻截圖
她說現階段表面證據顯示,3人當中的兩人,包括1名首長級人員,涉嫌未能及時識別明顯不妥之處所揭示的重要性並且上報,政府會展開正式紀律研訊,並按裁決作出懲處,而兩人在工作能力上的欠缺,亦會反映在考績報告內,政府會向未達頂薪點人員停止發放增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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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何蓓茵又說,處事人員在事件上,未有向上呈報不妥之處,調查組無發現前任物流署署長有疏忽地方,但有關物流署人員的在事件中的表現,未達與他們職級及經驗相稱水平,反映有關不足之處在署內有普遍性。專責小組報告又顯示,部門採購工作有改善空間,要提升觸覺以避免政府受損,處理採購應更積極及謹慎。財庫局局長已去信物流署前署長,指出事件引起高度關注,對政府聲譽造成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