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審計署署長林智遠接受明報專訪表示,早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邀請調查前已關注事件,期望一個多月內完成審查工作,如果涉及公職人員違法將會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見傳媒時指物流署「把關不力」,被問到如何理解「把關不力」,林智遠說,需要保密調查進度及細節,亦早於獲邀前已要求團隊審計政府帳目時,查找部門在「內部控制」的不足,形容為部門的「份內事」。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林智遠說,考慮到社會高度關注事件,但衡工量值式的審計需時甚長,帳目審計則更靈活多變,因此要求同事審計政府帳目時加強審查「內部控制」,追溯過往缺失;若發現「大件事」,不排除後續再展開衡工量值式審計。
至於由誰公布調查結果及公布報告形式,他相信受多重因素影響,不能切實指明,但若發現內部缺失必定先與相關部門溝通,促請對方即時改善;倘發現公職人員違法會轉交執法部門。林智遠引述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已表明,會公布調查報告內容,之後提交立法會,相信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也會跟進報各告。
物流署早前終止由「鑫鼎鑫」向港島及部分離島辦公室供應樽裝水的合約,涉事61歲公司股東兼董事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星期二(11月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海關亦就案件作調查,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2026年1月6日再訊,同時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鑫鼎鑫」負責人涉欺詐,控方指海關亦正調查。
控方今指海關就本案亦展開調查,或會增加控罪,要再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辯方提出保釋申請,遭控方反對。林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的申請,須續還柙。案件押後至2026年1月6日再訊。
「鑫鼎鑫」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被告呂子聰(61歲,報稱商人),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4月25日,在香港意圖欺詐並藉作欺騙,即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政府物流服務署的人員虛假地表示,即就「向多個政府部門供應瓶裝飲用水」投標所提交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均屬真實、完整及準確,虛假聲稱其公司「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各政府部門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並藉此意圖中標;而誘使政府物流服務署作出作為,即向「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批出價值5,294萬港元的標書,而導致「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獲得利益。
案件編號:ESCC215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