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審計署署長林智遠接受明報專訪表示,早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邀請調查前已關注事件,期望一個多月內完成審查工作,如果涉及公職人員違法將會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見傳媒時指物流署「把關不力」,被問到如何理解「把關不力」,林智遠說,需要保密調查進度及細節,亦早於獲邀前已要求團隊審計政府帳目時,查找部門在「內部控制」的不足,形容為部門的「份內事」。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林智遠說,考慮到社會高度關注事件,但衡工量值式的審計需時甚長,帳目審計則更靈活多變,因此要求同事審計政府帳目時加強審查「內部控制」,追溯過往缺失;若發現「大件事」,不排除後續再展開衡工量值式審計。
至於由誰公布調查結果及公布報告形式,他相信受多重因素影響,不能切實指明,但若發現內部缺失必定先與相關部門溝通,促請對方即時改善;倘發現公職人員違法會轉交執法部門。林智遠引述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已表明,會公布調查報告內容,之後提交立法會,相信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也會跟進報各告。
61歲內地飲用水供應商「鑫鼎鑫」董事呂子聰,涉嫌以虛假資料詐騙政府,獲批向政府部門提供「鑫樂觀音山」飲用水的合同,涉款近5300萬元。呂子聰被控欺詐罪、企圖欺詐罪、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等7罪,案件星期四(7月23日)於區域法院提訊。法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11月5日進行答辯及判刑,期間被告需還柙候訊。
涉政府飲用水合約投標欺詐, 「鑫鼎鑫」董事擬認罪
被告呂子聰,被控1項欺詐罪、1項企圖欺詐罪、3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的交替控罪、1項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以及1項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罪。
呂子聰被控於2025年5月至8月,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人員作虛假陳述,誘使物流署與其簽訂價值5294萬港元的瓶裝飲用水供應合同;以及向物流署提供3份虛假的水樣本檢測報告;在2025年7月到8月,向政府供應逾3.2萬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以及在2025年8月25日左右,管有逾2000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用作出售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
「鑫鼎鑫」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海關另票控「鑫鼎鑫」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及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共2罪,食環署則各票控「鑫鼎鑫」和呂子聰2罪,涉及違例售賣未加上標籤的飲用水及違例經營食物進口業務。
案件編號:DCCC42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