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物流署早前終止由「鑫鼎鑫」向港島及部分離島辦公室供應樽裝水的合約,「鑫鼎鑫」61歲公司股東兼董事呂子聰涉嫌以虛假資料詐騙政府,獲批向政府部門提供「鑫樂觀音山」飲用水的合約,涉款近5300萬元。呂子聰被控欺詐罪、企圖欺詐罪、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等7罪,案件星期二(6月9日)於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23日再處理,以待被告索取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並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需還柙候訊。
「鑫鼎鑫」負責人涉欺詐等7罪,待索法律意見押後7月23日再訊
辯方今指,希望押後案件,以待索取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另再次申請保釋,法官高勁修考慮雙方書面及口頭陳詞後,認為本案沒重大情況改變,拒絕其保釋申請。法庭另指,希望辯方下次可確認答辯方向,以便盡快排期審訊。
被告呂子聰,被控1項欺詐罪、1項企圖欺詐罪、3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的交替控罪、1項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以及1項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罪。
呂子聰被控於2025年5月至8月,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人員作虛假陳述,誘使物流署與其簽訂價值5294萬港元的瓶裝飲用水供應合同;以及向物流署提供3份虛假的水樣本檢測報告;在2025年7月到8月,向政府供應逾3.2萬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以及在2025年8月25日左右,管有逾2000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用作出售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
「鑫鼎鑫」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海關另票控「鑫鼎鑫」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及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共2罪,食環署則票控「鑫鼎鑫」和呂子聰各2罪,涉及違例售賣未加上標籤的飲用水及違例經營食物進口業務。
案件編號:DCCC42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