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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供應政府冒牌飲用水「鑫鼎鑫」負責人涉欺詐等7罪 待索法律意見押後7.23再訊

法庭事

涉供應政府冒牌飲用水「鑫鼎鑫」負責人涉欺詐等7罪 待索法律意見押後7.23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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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供應政府冒牌飲用水「鑫鼎鑫」負責人涉欺詐等7罪 待索法律意見押後7.23再訊

2026年06月09日 13:20 最後更新:13:20

政府物流署早前終止由「鑫鼎鑫」向港島及部分離島辦公室供應樽裝水的合約,「鑫鼎鑫」61歲公司股東兼董事呂子聰涉嫌以虛假資料詐騙政府,獲批向政府部門提供「鑫樂觀音山」飲用水的合約,涉款近5300萬元。呂子聰被控欺詐罪、企圖欺詐罪、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等7罪,案件星期二(6月9日)於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23日再處理,以待被告索取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並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需還柙候訊。

「鑫鼎鑫」負責人涉欺詐等7罪,待索法律意見押後7月23日再訊

「鑫鼎鑫」負責人涉欺詐等7罪,待索法律意見押後7月23日再訊

辯方今指,希望押後案件,以待索取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另再次申請保釋,法官高勁修考慮雙方書面及口頭陳詞後,認為本案沒重大情況改變,拒絕其保釋申請。法庭另指,希望辯方下次可確認答辯方向,以便盡快排期審訊。

被告呂子聰,被控1項欺詐罪、1項企圖欺詐罪、3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的交替控罪、1項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以及1項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罪。

呂子聰被控於2025年5月至8月,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人員作虛假陳述,誘使物流署與其簽訂價值5294萬港元的瓶裝飲用水供應合同;以及向物流署提供3份虛假的水樣本檢測報告;在2025年7月到8月,向政府供應逾3.2萬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以及在2025年8月25日左右,管有逾2000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用作出售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

「鑫鼎鑫」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鑫鼎鑫」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海關另票控「鑫鼎鑫」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及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共2罪,食環署則票控「鑫鼎鑫」和呂子聰各2罪,涉及違例售賣未加上標籤的飲用水及違例經營食物進口業務。

案件編號:DCCC423/2026

大埔宏福苑去年11月發生奪命大火,造成逾百人死亡。38歲無業漢涉嫌在大火發生後,向民政事務總署訛稱是宏泰閣災民,企圖誘使署方批出援助金,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案件星期五(6月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將案押後至7月31日再訊。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今修訂控罪,被告表示明白。辯方指希望押後,以待索取文件及已給予法律意見。庭上透露被告現時無業,依靠約4千元綜援維生。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將案押後至7月31日再訊。

被告黃浩鈞,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浩鈞,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浩鈞,報稱無業,被控企圖欺詐罪,控罪指黃於2026年1月9日至2月10日,包括首尾兩日,藉欺騙即向民政事務總署作出虛假申述,報稱居住在大埔宏福苑宏泰閣某室,作為宏福苑住户受2025年11月下旬宏福苑火災影響,及申請援助金表格所載資料真實完整及準確,並意圖欺詐,企圖誘使香港政府實施一項行為,即向黃浩鈞提供1萬港元援助金,而導致黃獲得利益或香港政府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FLCC42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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