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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認宏福苑災民呃1萬元援助金 無業漢被控欺詐 押後9.10答辯

法庭事

涉冒認宏福苑災民呃1萬元援助金 無業漢被控欺詐 押後9.10答辯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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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認宏福苑災民呃1萬元援助金 無業漢被控欺詐 押後9.10答辯

2026年07月31日 14:04 最後更新:14:04

大埔宏福苑去年11月發生奪命大火,造成逾百人死亡。38歲無業漢涉嫌在大火發生後,向民政事務總署訛稱是宏泰閣災民,企圖誘使署方批出援助金,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案件星期五(7月3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庭上透露被告暫無律師代表,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將案押後至9月10日再訊,並強調是最後一次押後,屆時被告必須答辯。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今自行應訊,庭上指自己被解僱,未能聘請私人律師。上庭前,被告曾聯絡當值律師,獲告知要下次審訊才能提出協助。溫官指,被告應在三至四星期前聯絡,斥他浪費法庭時間。惟被告解釋,上星期才知悉未能找到律師代表,溫官反駁「請唔請到唔係咁遲先知」。溫官強調,今次是最後一次將案押後,不論下次被告有否律師代表,屆時亦需答辯。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黃浩鈞,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浩鈞,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浩鈞,報稱無業,被控企圖欺詐罪。控罪指,黃於2026年1月9日至2月10日,包括首尾兩日,藉欺騙、即向民政事務總署作出虛假申述,報稱居住在大埔宏福苑宏泰閣某室,作為宏福苑住户受2025年11月下旬宏福苑火災影響,及申請援助金表格所載資料真實完整及準確,並意圖欺詐,企圖誘使香港政府實施一項行為,即向黃浩鈞提供1萬港元援助金,而導致黃獲得利益或香港政府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FLCC424/2026

藝人蔚雨芯涉嫌詐騙一名股東投資共580萬港元於其開設的醫學美容中心,以及挪用公款逾310萬港元,被控盜竊及欺詐等3罪,案件星期四(6月18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30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30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30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對於辯方再次申請押後案件,法官關注本案已是第5次押後,而今次押後原因與上次聆訊押後原因相同。

辯方回應,雙方針對控罪的協商已差不多達成共識,上周已去信律政司,待下次聆訊便能向法庭確認答辯意向。高官終批准辯方的押後申請。

31歲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共3項罪名,即1項盜竊罪、1項欺詐罪,以及1項企圖欺詐罪。她被指於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7月28日期間,偷竊屬於廖樂宜的合共港幣3,145,631.7元。

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

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

另2罪指,被告分別於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7月16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已妥善利用港幣88萬元及人民幣230萬元於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意圖誘使廖樂宜不要求退還港幣500萬元的投資款項;以及於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9月22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上述公司因裝修而花光港幣168萬元資金,企圖詐騙廖樂宜再支付港幣80萬元作廣告費用。

案件編號:DCCC 94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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