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蓮覺苑一名前工程經理涉於2023至2024年間隱瞞利益衝突,外判多項寺院維修保養工程予其妻子的公司,涉及工程費用共逾50萬元。該經理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欺詐等4罪,案件星期四(3月5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高勁修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5月26日再訊。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及諮詢法律意見,控方沒反對。法官高勁修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5月26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高宇星(36歲,報稱工程經理),被控3項欺詐罪及1項企圖欺詐罪。
3項欺詐罪指他於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期間藉作欺騙,即向東蓮覺苑隱瞞其妻子在欣雅專業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的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東蓮覺苑委聘欣雅專業工程進行21項維修工程,導致欣雅專業工程獲得利益或東蓮覺苑蒙受不利。
東蓮覺苑一名前工程經理涉隱瞞利衝突,案件押後至5月26日再訊。
企圖欺詐罪則指,被告於2024年2月23日向鍾嘉恩及吳志軒訛稱,有關18項維修工程的採購工作已按寺院的政策妥為進行,意圖詐騙而誘使或企圖誘使有關員工批准委聘欣雅專業工程及向其付款,導致欣雅專業工程獲得利益或東蓮覺苑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DCCC 29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