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網上流傳一段影片,顯示一名青年在港鐵油塘站遇職員查票時,竟以「跨欄」姿勢跳過閘機逃票,事件引發網民熱議。3月19日,涉事19歲男子遭警方拘捕扣查,涉嫌「欺詐」及「不付款而離去」。
男子油塘站職員面前「跨欄式」跳閘逃票。網上截圖
港鐵職員面前公然跳閘逃票
近日有網民在社交平台發佈影片「而家都玩得咁癲嘅咩,喺人哋面前逃票」。從影片可見,一名染金髮、身穿黑色翼狀圖案衞衣的青年,被一名港鐵女職員緊跟要求查票。青年全程低頭看手機未予理會,其後佯裝折返,再突然轉身加速衝向閘機。他雙手撐在閘機上,雙腳離地,流暢地一躍而過,着地後迅速逃離現場,引發現場乘客嘩然。
男子油塘站職員面前「跨欄式」跳閘逃票。網上截圖
網民怒斥行為無恥
影片在社交平台掀起熱議,不少網民怒斥青年行為,直指「黐線」、「好癲」、「正一cheap類」,並批評「慳嗰幾蚊,人格同尊嚴乜都冇曬」、「點解啲人可以咁無恥」。亦有網民揶揄其為「跨欄選手,觀塘區代表」,或諷刺「做人靈活變通,斷正梗係跑啦」。事後,港鐵表示已就事件報警處理。
男子油塘站職員面前「跨欄式」跳閘逃票。網上截圖
男子油塘站職員面前「跨欄式」跳閘逃票。網上截圖
警方亦留意到一名男乘客在港鐵油塘站跳過閘機離開的網上片段。觀塘警區人員主動調查後,於3月19日在觀塘區拘捕一名19歲本地男子,涉嫌「欺詐」及「不付款而離去」,他被扣留調查。調查顯示,他曾多次使用特惠車票乘搭港鐵。
警方譴責其不負責任的行為,並呼籲其他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亦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及18C條,「欺詐」及「不付款而離去」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分別被判處監禁十四年及三年。
29歲測量師承認2025年5月在荃灣及九龍灣一帶駕駛退役警車,期間亮起警車代表性的紅藍色閃燈。測量師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假冒公職人員等4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星期四(3月1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處被告監禁10星期,緩刑18個月,另罰款1000元及停牌1年,並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鍾官判刑時指,假冒警務人員乃本案最嚴重罪行。法庭不接納被告行為屬「一時衝動」之說。被告刻意開啟警燈、高速行車長達7分鐘,假冒警車的行為足以嚴重干擾交通秩序,誤導其他道路使用者,潛在風險及危害性極高,而被告冒警亦有機會引起警方增援,浪費公共資源。事件未造成碰撞、傷亡及財物損失,純屬僥倖。
被告李健煒,承認危險駕駛、假冒公職人員、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未獲發牌車輛4罪,另1項偽造文件(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罪則獲撤回。
鍾官就危險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分別判監6星期,假冒公職人員罪判監10星期,所有監禁刑期合併執行;駕駛未獲發牌車輛罪則罰款1000元,並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法庭考慮被告年輕、無案底、認罪及真誠悔過,且因案件失去測量師工作、行為未造成實際傷害,故准緩刑 18 個月執行。
案情指,2025年5月17日,岑姓司機駕車沿大涌道駛入荃灣路(九龍方向),突然遭一輛私家車高速超越,有數輛車緊隨其後,其中包括被告駕駛的印有香港警察警徽及亮起紅藍色緊急警示燈的車輛,岑需急停以免與被告相撞。
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星期四(3月1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處被告監禁10星期,緩刑18個月,另罰款1000元及停牌1年,並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同日稍後,被告及上述車群沿龍翔道駛往觀塘,政府閉路電視系統捕捉到被告等人的活動。當他們到達觀塘道(九龍灣方向)時,正在駕駛的莫姓司機當時正打算從左線轉至右線,惟因有一輛私家車高速駛過,故莫須快速返回左線避免意外,而被告駕駛閃爍著紅藍色警示燈的車輛亦緊隨私家車。
經調查發現,被告於荃灣路駕駛時超速,而他駕駛的車輛乃退役警車,負責將該車交予報廢公司的政府人員確認,當時已用油漆遮蓋所有政府及警察標誌。被告的朋友代他以約3萬港元購買涉案退役警車並交予被告。
2025年6月12日,警方到被告住所調查,發現涉案車輛的車身上有「POLICE」字樣,以及車頂裝有警察緊急警示燈。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被告承認當他在荃灣及九龍灣駕駛涉案車輛時,為了樂趣和吸引其他司機注意,而亮起紅藍色警察緊急警示燈。他另承認移除遮蓋「POLICE」字樣的油漆,以及無向運輸署登記等。
案主編號:KTCC110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