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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碰瓷黨|夫婦被控20罪今缺席聆訊 法庭發拘捕令

社會事

新型碰瓷黨|夫婦被控20罪今缺席聆訊 法庭發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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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碰瓷黨|夫婦被控20罪今缺席聆訊 法庭發拘捕令

2026年06月25日 16:06 最後更新:16:06

警方自今年初就「新型碰瓷黨」交通意外索償騙案展開調查,至今拘捕25人。其中一對涉案夫婦早前已被落案起訴欺詐、企圖欺詐及妨礙司法公正等共20罪,原定今日(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惟涉案夫婦並未到庭出席聆訊,法庭批准發出拘捕令。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被告以妻子失蹤為由缺席

庭上透露,法庭收到男被告信件,稱其妻留下遺書後不知所蹤,正極力尋找妻子及未能出席聆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並未報警尋找妻子。控方亦指,被告有擔保在身,理應出席法庭聆訊,故向法庭申請拘捕令,獲張官批准。

男被告涉欺詐及妨礙司法公正共14罪

男被告李德輝(37歲)報稱司機,被控5項欺詐及2項企圖欺詐罪,指他於2022年9月至2023年10月期間分別欺騙世聯保險有限公司、昆士蘭聯保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平安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安盛保險有限公司及大新保險有限公司,即虛報的士或私家車在發生意外後到Gloria Vehicle Management Company維修,詐騙及誘使上述保險賠償維修費用;及於2023年4月至2026年2月企圖以相同手法詐騙安盛保險及利寶國際保險有限公司。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李另被控7項妨害司法公正罪,指他於2022年9月至2026年6月分別7次透過其事務律師,在訴訟前通知書中訛稱其的士或私家車發生交通意外後,到Gloria Vehicle Management Company進行維修,以支持李擬提出的人身傷害申索。

女被告涉詐騙入息損失近20萬元

女被告江美珊(38歲)報稱護士,被控2項欺詐、1項企圖欺詐及3項妨害司法公正罪,指她於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向香港汽車保險局及昆士蘭聯保保險虛報她在交通意外中蒙受入息損失共約19.8萬元,詐騙及誘使對方支付損害賠償;及在2024年3月至2026年2月企圖以相同手法欺騙中國太平保險;以及透過其事務律師,在訴訟前通知書中訛稱就上述交通意外中蒙受損失,以支持其人身傷害申索。

大埔宏福苑去年底發生奪命大火,造成逾百人死亡。36歲無業漢涉嫌在大火發生後,以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成為災民,並在獲得災民證後向共3間社福機構騙取共1.8萬元援助金,被控欺詐等5罪。案件星期三(6月2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應申請將案押後至8月19日再訊,批准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被告馮俊傑。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馮俊傑。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馮俊傑(36 歲,無業)被控5罪,包括1項欺詐、3 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1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份證明以供查閲。

欺詐罪指,被告於2025年11⽉29⽇,在⼤埔意圖欺詐並藉欺騙,即以陳文謙的身份登記為宏福苑宏盛閣501室災⺠ ,⽽誘使⺠政事務處作出作為 ,即發出⼀張緊急救濟登記證,⽽導致宏福苑宏盛閣501室業主⿈錦洪蒙受不利 ,即未能取得緊急救濟⾦ 。

被告另被控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分別於2025年11月29日、12月2及9日,在大埔鄉事會街2號大埔社區中心、運頭街8號樂善堂朱定昌頤養院、寶湖道28號廣福邨聖公會救主堂幼稚園內以欺騙手段,即以宏福苑災民身份,而不誠實地取得民政事務處、九龍樂善堂、香港聖公會的港幣1.8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財產。

案件星期三(6月2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應申請將案押後至8月19日再訊,批准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案件星期三(6月2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應申請將案押後至8月19日再訊,批准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不遵從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則指,他於同年12月9日,在大埔廣宏街28號廣福邨商場平台,在被警員DPC 2153要求查閱身份證明文件時不遵從要求。

案件編號:FLCC280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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