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星期二(23日)拘捕11人,年齡介乎27至48歲 ,涉及交通意外索償詐騙案件。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盧愛健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盧愛健表示,就備受社會關注的「新型碰瓷黨」詐騙案再有新一輪拘捕行動,於星期二(23日)拘捕11名涉案人士,令案件累計被捕人數增至36人。警方同時透露,至今接獲的500宗懷疑個案中,約320宗與同一間律師行有關連,涉及總金額高達1億3千5百萬港元。
警方表示,自今年1月起,警方持續接獲香港保險業聯會、多間保險公司及市民舉報,指有人在交通意外索償中以欺騙手段詐騙,至今已累積達500宗懷疑個案。警方高度重視,並於今年2月開始先後執行兩次行動,共拘捕25名涉案人士,亦突擊搜查相關律師行。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盧愛健
至星期二(23日)進行的新一輪 拘捕行動,警方一共拘捕11人,包括8男3女,年齡介乎28歲至47歲,報稱職業包括工程師、地產代理、運動教練等。盧愛健指出,他們均以申索人身份涉案,犯罪手法與以往被捕的申索人類似,包括訛稱在病假期間失去工作收入,以及提供虛假文件等。該11名被捕人士現正被警方扣查。
香港警察總部
就較早前被捕的人士,警方經深入調查後,已於本月落案起訴兩名申索人。盧愛健透露,兩人為一對本地夫婦,分別報稱的士司機及護士。調查發現他們曾使用虛假文書,包括車房維修單據及收入證明,以騙取索償金額。警方一共落案起訴他們10條「欺詐罪」及「企圖欺詐罪」。此外,由於他們在民事訴訟程序中提交虛假文件,兩人亦被控合共10條「妨礙司法公正罪」。上述兩名被告將於6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強調,會繼續全方位打擊這類「新型碰瓷黨」詐騙案,不排除稍後會陸續作出拘捕及起訴行動。警方亦再次提醒市民,如使用欺詐手段並意圖詐騙,即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而若涉及向法庭提交虛假文件、作出失實陳述,更可能觸犯普通法中的「妨礙司法公正罪」。上述罪行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