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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女涉「碰瓷黨」被控串謀詐騙等18罪 女被告骨裂留院缺席聆訊 押後6.1再訊

法庭事

2男女涉「碰瓷黨」被控串謀詐騙等18罪 女被告骨裂留院缺席聆訊 押後6.1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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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女涉「碰瓷黨」被控串謀詐騙等18罪 女被告骨裂留院缺席聆訊 押後6.1再訊

2026年05月12日 17:15 最後更新:17:16

警方於2024年揭發疑似「碰瓷黨」,2男女被控串謀詐騙等18罪,原定2名被告星期二(5月12日)於區域法院答辯,惟庭上透露女被告因骨裂仍在醫院留醫,今缺席聆訊。暫委法官陳永豪將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處理,並指若有需要,會考慮將兩被告的案件分拆處理,以確保男被告能儘快獲得判決,保障其權益。男被告須續還柙。

2名被告依次為趙康勝(25歲,貨車司機)、譚詩穎(23歲,報稱廚師),他們共被控18項控罪。其中,趙康勝被控10項欺詐罪、4項串謀欺詐及 3項企圖欺詐罪。

2男女涉「碰瓷黨」被控串謀詐騙等18罪,女被告骨裂留院缺席聆訊

2男女涉「碰瓷黨」被控串謀詐騙等18罪,女被告骨裂留院缺席聆訊

10項欺詐罪指,趙康勝於2023年11月4日至2024年4月5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連同另一名身分不詳的人,藉作欺騙。即蓄意地導致車輛與另一部登記車輛碰撞,及訛稱是該碰撞的受害人,並就該碰撞對趙康勝造成的傷害向該司機要求金錢賠償,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司機作出一項作為,即向趙康勝交出一筆現金款項,導致趙康勝獲得利益。

4項串謀詐騙罪指,趙康勝於或約於2024年2月13日、2月15日、2月20日及3月20日,在香港,與胡國強及嚴家軒一同串謀詐騙某位在香港的道路上駕駛其車輛的司機,即不誠實地及蓄意地導致該趙康勝所駕駛的一部車輛與該司機所駕駛的一部車輛碰撞;及虛假地就該碰撞對該胡國強及嚴家軒造成的傷害向該司機要求金錢賠償,從而誘使和致使該司機向該趙康勝交出一筆款項。

暫委法官陳永豪將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處理。

暫委法官陳永豪將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處理。

3項企圖欺詐罪指,趙康勝於2024年3月19日、4月7日及4月10日在香港,連同另一名身分不詳的人,藉作欺騙,即蓄意地導致車與另一部登記車輛碰撞;及訛稱是該碰撞造成該碰撞的受害人,並就該碰撞對該司機造成的損毀向該司機要求金錢賠償,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該司機作出一項作為,即向該趙康勝交出一筆款項,導致該趙康勝獲得利益。

譚詩穎則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譚詩穎於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趙康勝一同串謀詐騙某些在香港的道路上駕駛車輛的司機,即蓄意地導致一部登記號碼為YP7016的車輛與司機所駕駛的車輛碰撞及虛假地就碰撞對譚詩穎造成的傷害,及對該車輛造成的損毀向司機要求金錢賠償,從而誘使和致使司機向趙康勝交出多筆款項。

據悉,警方發現有人疑在半年內舉報44次輕微車禍,甚至一日2宗,調查後發現疑有人招攬中學生乘坐其車,車禍後訛稱受傷,利用司機的內疚感以索取賠償。

案件編號:DCCC 645/2025

藝人蔚雨芯涉嫌詐騙一名股東投資共580萬港元於其開設的醫學美容中心,以及挪用公款逾310萬港元,被控盜竊及欺詐等3罪,案件星期四(6月18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30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30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30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對於辯方再次申請押後案件,法官關注本案已是第5次押後,而今次押後原因與上次聆訊押後原因相同。

辯方回應,雙方針對控罪的協商已差不多達成共識,上周已去信律政司,待下次聆訊便能向法庭確認答辯意向。高官終批准辯方的押後申請。

31歲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共3項罪名,即1項盜竊罪、1項欺詐罪,以及1項企圖欺詐罪。她被指於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7月28日期間,偷竊屬於廖樂宜的合共港幣3,145,631.7元。

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

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

另2罪指,被告分別於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7月16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已妥善利用港幣88萬元及人民幣230萬元於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意圖誘使廖樂宜不要求退還港幣500萬元的投資款項;以及於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9月22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上述公司因裝修而花光港幣168萬元資金,企圖詐騙廖樂宜再支付港幣80萬元作廣告費用。

案件編號:DCCC 94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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