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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認宏福苑災民呃1萬元援助金 無業漢被控欺詐 押後7.31再訊

法庭事

涉冒認宏福苑災民呃1萬元援助金 無業漢被控欺詐 押後7.31再訊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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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認宏福苑災民呃1萬元援助金 無業漢被控欺詐 押後7.31再訊

2026年06月05日 14:19 最後更新:14:19

大埔宏福苑去年11月發生奪命大火,造成逾百人死亡。38歲無業漢涉嫌在大火發生後,向民政事務總署訛稱是宏泰閣災民,企圖誘使署方批出援助金,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案件星期五(6月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將案押後至7月31日再訊。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今修訂控罪,被告表示明白。辯方指希望押後,以待索取文件及已給予法律意見。庭上透露被告現時無業,依靠約4千元綜援維生。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將案押後至7月31日再訊。

被告黃浩鈞,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浩鈞,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浩鈞,報稱無業,被控企圖欺詐罪,控罪指黃於2026年1月9日至2月10日,包括首尾兩日,藉欺騙即向民政事務總署作出虛假申述,報稱居住在大埔宏福苑宏泰閣某室,作為宏福苑住户受2025年11月下旬宏福苑火災影響,及申請援助金表格所載資料真實完整及準確,並意圖欺詐,企圖誘使香港政府實施一項行為,即向黃浩鈞提供1萬港元援助金,而導致黃獲得利益或香港政府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FLCC424/2026

東蓮覺苑一名前工程經理涉於2023至2024年間隱瞞利益衝突,外判多項寺院維修保養工程予其妻子的公司,涉及工程費用共逾50萬元。該經理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欺詐等4罪,案件星期二(5月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辯方表示被告擬認罪,法官嚴舜儀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求情及判刑。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被告高宇星(36歲,報稱工程經理),被控3項欺詐罪及1項企圖欺詐罪。

3項欺詐罪指他於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期間藉作欺騙,即向東蓮覺苑隱瞞其妻子在欣雅專業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的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東蓮覺苑委聘欣雅專業工程進行21項維修工程,導致欣雅專業工程獲得利益或東蓮覺苑蒙受不利。

東蓮覺苑前工程經理擬認欺詐等4罪,押後明年2.24求情判刑

東蓮覺苑前工程經理擬認欺詐等4罪,押後明年2.24求情判刑

企圖欺詐罪則指,被告於2024年2月23日向鍾嘉恩及吳志軒訛稱,有關18項維修工程的採購工作已按寺院的政策妥為進行,意圖詐騙而誘使或企圖誘使有關員工批准委聘欣雅專業工程及向其付款,導致欣雅專業工程獲得利益或東蓮覺苑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DCCC 29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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