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去年11月發生奪命大火,造成逾百人死亡。38歲無業漢涉嫌在大火發生後,向民政事務總署訛稱是宏泰閣災民,企圖誘使署方批出援助金,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案件星期五(6月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將案押後至7月31日再訊。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今修訂控罪,被告表示明白。辯方指希望押後,以待索取文件及已給予法律意見。庭上透露被告現時無業,依靠約4千元綜援維生。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將案押後至7月31日再訊。
被告黃浩鈞,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浩鈞,報稱無業,被控企圖欺詐罪,控罪指黃於2026年1月9日至2月10日,包括首尾兩日,藉欺騙即向民政事務總署作出虛假申述,報稱居住在大埔宏福苑宏泰閣某室,作為宏福苑住户受2025年11月下旬宏福苑火災影響,及申請援助金表格所載資料真實完整及準確,並意圖欺詐,企圖誘使香港政府實施一項行為,即向黃浩鈞提供1萬港元援助金,而導致黃獲得利益或香港政府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FLCC42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