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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女故意製造「碰瓷」交通意外索償 認串謀詐騙等14罪 官斥利用青少年犯案行為惡劣 押後6.22判刑

法庭事

2男女故意製造「碰瓷」交通意外索償 認串謀詐騙等14罪 官斥利用青少年犯案行為惡劣 押後6.22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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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女故意製造「碰瓷」交通意外索償 認串謀詐騙等14罪 官斥利用青少年犯案行為惡劣 押後6.22判刑

2026年06月01日 16:38 最後更新:16:38

 2男女承認於2023至2024年多次「碰瓷」,刻意製造交通意外,碰撞後訛稱受傷,向司機索數千至數萬元賠償,當中涉及中學生以乘客身份扮受傷。2人星期一(6月1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等14罪。暫委法官陳永豪直斥,被告行為「非常惡劣」,又指犯罪手法純熟、利用青少年等均為加刑因素。陳官將案押後至6月22日判刑,期間男被告還押;另為女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依次為起訴時24歲的趙康勝、及起訴時22歲的譚詩穎。趙康勝原本被控17項欺詐、串謀詐騙及企圖欺詐罪,他承認其中13項,其餘4項獲法庭存檔;譚詩穎則承認1項串謀詐騙罪。

2男女故意製造「碰瓷」交通意外索償,認串謀詐騙等14罪

2男女故意製造「碰瓷」交通意外索償,認串謀詐騙等14罪

陳官在庭上嚴斥被告趙康勝的行為「非常之惡劣」,指他多次在事主轉線時製造意外,技巧純熟,形容「食髓知味」。他更利用青少年假扮傷者,事前有準備功夫,目的是增加壓力迫使事主盡快賠償,行為極不法及可恥。陳官表明,趙康勝必然被判監,刑期將以年計,而他利用青少年作案,均屬加刑因素。

至於被告譚詩穎,陳官認為她在案中角色較被動,若非她招認,控方只會就單一次事件起訴。但陳官強調「一次都嫌多」,最終批准她保釋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嚴厲警告法庭打算判處監禁。

案情透露,被告趙康勝於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間,為騙取金錢,在香港多處刻意製造交通意外,向的士及校巴司機等事主索取賠償。他會特意找中學生作乘客,並指示他們在碰撞後假裝受傷,意外後趙再聯絡司機,誘騙他們支付款項作和解。

陳官將案押後至6月22日判刑,期間男被告還押;另為女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陳官將案押後至6月22日判刑,期間男被告還押;另為女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趙康勝多次在事主轉線時突然加速撞向車尾,事後多名事主均看到趙康勝與車上乘客有說有笑、表現興奮。碰撞後,趙康勝會指責事主不小心駕駛,並在警員和救護人員到場時,與青少年乘客一同聲稱受傷需要治療。其後,再向事主索取數千至數萬元維修費或醫藥費,並威脅若不賠償,傷勢會惡化或會採取法律行動。不少事主即使懷疑是故意碰撞,仍因內疚或怕麻煩而選擇和解付款。

被告趙康勝會邀中學生「遊車河」,並表示「出去碰下」,中學生明白其是想製造碰撞以騙取金錢。趙又曾向乘客稱,因事主轉線太慢或沒留意路況,才造成看似對方有錯的意外。2024年3月,趙康勝更邀被告譚詩穎參與,指示她只需一起「遊車河」,在碰撞後假扮傷者。兩人隨後在同年3至4月間共同犯案3次,趙康勝均成功收取金錢。

案件編號:DCCC645/2025

大埔宏福苑前法團委員江祥發及其妻子,涉嫌詐騙政府「百份百擔保特惠貸款計劃」超過數十萬港元,並處理相關犯罪得益,被控2項欺詐罪及1項洗黑錢罪,案件星期二(9月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暫時無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再訊,二人續准保釋。

江祥發早上到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祥發早上到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祥發及其妻子由律師文浩正代表。控方今指,已索取律政司指示,本案為區域法院案件,申請押後以待轉介文件。鄭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再訊,二人續准保釋,條件包括1萬元現金、不得離開香港、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每星期一到元朗警署報到,於報稱地址居住等。

江祥發妻子張若蘭,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祥發妻子張若蘭,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祥發及其妻張若蘭被控2項欺詐罪,及1項洗黑錢罪。據悉,江祥發於2022年期間,先後2次向銀行作出「百份百擔保特惠貸款」申請時,江祥發涉嫌虛報2020年1月至3月間的營運收入,以「股東注資」等入數紀錄虛報為營業所得以便製造之後收入受疫情影響大幅減少的假象,成功騙取政府推出的「百份百特惠貸款」計劃批出貸款,其後大部份貸款更被人以現金方式提取,部分被直接轉帳至江祥發的個人戶口作為己用。

案件編號:STCC 319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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