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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揭示公眾泳池入場人數連年不達標 泳季救生員短缺致局部關閉率達4成

社會事

審計報告揭示公眾泳池入場人數連年不達標 泳季救生員短缺致局部關閉率達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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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揭示公眾泳池入場人數連年不達標 泳季救生員短缺致局部關閉率達4成

2026年04月29日 13:06 最後更新:15:43

審計署發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揭示近年公眾泳池入場人數持續不達標,每年差距介乎7%至73%不等。報告同時指出,各場館營運成本差異顯著,而泳季期間救生員短缺問題亦一直存在。

審計報告揭示公眾泳池入場人數連年不達標。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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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場人數次與目標最大差距達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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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揭示公眾泳池入場人數連年不達標。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審計報告揭示公眾泳池入場人數連年不達標。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以2024年年中總人口752萬人計算,全港僅需26.2個標準游泳池場館,而康文署開放的有42個。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以2024年年中總人口752萬人計算,全港僅需26.2個標準游泳池場館,而康文署開放的有42個。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2018年1月至去年1月期間,共進行了23次救生員招聘工作,當中19次未能達到招聘目標。資料圖片

2018年1月至去年1月期間,共進行了23次救生員招聘工作,當中19次未能達到招聘目標。資料圖片

審計署向康文署提出多項建議。

審計署向康文署提出多項建議。

報告指,在2024/25年度,公眾泳池的入場人數為1260萬人次,收入為1.4億元,開支則高達12.7億元。康文署自2018年起,將每年入場人數目標定為1350萬人次,但在2020至2024年期間,實際入場人數均未達標,每年差距介乎7%至73%不等;即使在社會疫情後復常,2023及2024年的公眾泳池入場人數仍不達標,跌幅超過10%。

以2024年年中總人口752萬人計算,全港僅需26.2個標準游泳池場館,而康文署開放的有42個。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以2024年年中總人口752萬人計算,全港僅需26.2個標準游泳池場館,而康文署開放的有42個。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泳池場館分佈不均

報告進一步分析,在2024/25年度,公眾泳池每名泳客的平均成本為101元,但各場館情況差異極大;平均每天入場人數介乎77至3142人不等,導致每名泳客的成本有顯著差異,介乎42元至763元不等。

審計署以2024年年中總人口752萬人計算,發現全港僅需26.2個標準游泳池場館,而康文署開放的標準泳池則有42個。在2024年中,有7個地區的標準游泳池場館數目超出《標準與準則》的要求至少1個,顯示資源分佈不均。

2018年1月至去年1月期間,共進行了23次救生員招聘工作,當中19次未能達到招聘目標。資料圖片

2018年1月至去年1月期間,共進行了23次救生員招聘工作,當中19次未能達到招聘目標。資料圖片

救生員短缺致局部關閉率高

報告亦重點提及泳季期間公眾泳池救生員短缺的嚴峻問題。康文署在2018年1月至去年1月期間,共進行了23次招聘工作,當中19次未能達到招聘目標,招聘率介乎13%至69%不等。由於人手不足,公眾泳池因救生員短缺而局部關閉的比率,在2022年至2025年期間,介乎30%至41%不等,對市民使用設施造成不便。

審計署向康文署提出多項建議。

審計署向康文署提出多項建議。

審計署建議康文署應制訂多管齊下的策略,以提高公眾泳池入場人數;並建議日後規劃泳池項目時,應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每名泳客的成本及私人泳池設施的詳細情況。署方同時建議應盡量減低因救生員短缺而臨時關閉對市民所造成的不便。報告引述康文署署長已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發現兩個部門在巡查、發出指示及跟進方面存在多項可改善之處;包括在345幢目標大廈中,仍有近四分一(24%),即82幢尚未進行巡查。審計署認為,兩個部門需要定期檢視執行時間表,以確保巡查工作按計劃推進。

審計署揭示,消防處與屋宇署有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巡查。資料圖片

審計署揭示,消防處與屋宇署有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巡查。資料圖片

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獲巡查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於2020年6月生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港共有1212幢目標工廈。消防處與屋宇署參照每年巡查60幢目標大廈的進度,訂立了執行時間表,並優先處理第一階段未安裝花灑系統的工廈;然而,審計報告指出,截至同一日期,在345幢目標大廈中,仍有24%(即82幢)尚未進行巡查。審計署認為,兩個部門需要定期檢視執行時間表,以確保巡查工作按計劃推進。

消防安全指示嚴重延誤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但署方分析已巡查的273幢目標工廈後發現,有27%(即73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才發出指示,更有1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仍未發出任何指示。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資料圖片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資料圖片

公用部份消防改善工程未展開

在跟進改善工程方面,審計署指出,針對涉及公用部分和個別單位內部消防安全規定所發出的指示,其符合消防安全令的遵從比率分別為0%和86%。這反映條例生效超過5年,大多數目標工廈涉及公用部分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仍未展開。審計署提醒消防處,雖然已提供協助,但仍需密切留意工程進度。

屋宇署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

針對屋宇署的跟進行動,審計署亦發現,根據防火規格組手冊,當擁有人通知屋宇署竣工或提交測試報告後,個案主任應在28日內安排合規巡查,並在巡查後不遲於兩個月提交報告。然而,竣工日期並未記錄在樓宇狀況資訊系統中,導致審計署無法確定28日的合規巡查期限是否獲得遵從。審計署認為,部門需要加強收集和管理統計資料,並繼續致力將逾期未獲遵從的消防安全指示轉介,以採取檢控行動。

屋宇署被指,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資料圖片

屋宇署被指,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發展局局長、消防處處長和屋宇署署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提出的各項建議。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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