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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飲用水風波紀律調查結果 指物流署3人未達水平撤回陳嘉信銀紫荊星章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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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飲用水風波紀律調查結果 指物流署3人未達水平撤回陳嘉信銀紫荊星章

2026年01月20日 11:14 最後更新:01月21日 17:43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公布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經行政署諮詢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意見後,政府決定撤回向物流署前署長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並已通知對方。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公布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視頻截圖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公布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視頻截圖

楊何蓓茵說,由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劉焱所領導的調查組,識別超過20名來自財庫局、物流署及食環署人員,要求他們作出陳述,並約見部分人員,發現事件中,有3名物流署人員的表現未能達到與本身職級及經驗相稱的水平,缺乏應有的警覺性和判斷力,以致未能識別明顯不妥之處,亦未能把握時機作出跟進及向上級匯報,令部門錯過及早識破虛假文書及盡早採取適當行動的時機。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公布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視頻截圖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公布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視頻截圖

她說現階段表面證據顯示,3人當中的兩人,包括1名首長級人員,涉嫌未能及時識別明顯不妥之處所揭示的重要性並且上報,政府會展開正式紀律研訊,並按裁決作出懲處,而兩人在工作能力上的欠缺,亦會反映在考績報告內,政府會向未達頂薪點人員停止發放增薪點。

資料圖片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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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何蓓茵又說,處事人員在事件上,未有向上呈報不妥之處,調查組無發現前任物流署署長有疏忽地方,但有關物流署人員的在事件中的表現,未達與他們職級及經驗相稱水平,反映有關不足之處在署內有普遍性。專責小組報告又顯示,部門採購工作有改善空間,要提升觸覺以避免政府受損,處理採購應更積極及謹慎。財庫局局長已去信物流署前署長,指出事件引起高度關注,對政府聲譽造成嚴重影響。

61歲內地飲用水供應商「鑫鼎鑫」董事呂子聰,涉嫌以虛假資料詐騙政府,獲批向政府部門提供「鑫樂觀音山」飲用水的合同,涉款近5300萬元。呂子聰被控欺詐罪、企圖欺詐罪、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等7罪,案件星期四(7月23日)於區域法院提訊。法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11月5日進行答辯及判刑,期間被告需還柙候訊。

涉政府飲用水合約投標欺詐, 「鑫鼎鑫」董事擬認罪

涉政府飲用水合約投標欺詐, 「鑫鼎鑫」董事擬認罪

被告呂子聰,被控1項欺詐罪、1項企圖欺詐罪、3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的交替控罪、1項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以及1項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罪。

呂子聰被控於2025年5月至8月,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人員作虛假陳述,誘使物流署與其簽訂價值5294萬港元的瓶裝飲用水供應合同;以及向物流署提供3份虛假的水樣本檢測報告;在2025年7月到8月,向政府供應逾3.2萬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以及在2025年8月25日左右,管有逾2000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用作出售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

「鑫鼎鑫」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鑫鼎鑫」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海關另票控「鑫鼎鑫」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及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共2罪,食環署則各票控「鑫鼎鑫」和呂子聰2罪,涉及違例售賣未加上標籤的飲用水及違例經營食物進口業務。

案件編號:DCCC42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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