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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政府飲用水合約投標欺詐 鑫鼎鑫董事呂子聰再被拒保釋

法庭事

涉政府飲用水合約投標欺詐 鑫鼎鑫董事呂子聰再被拒保釋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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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政府飲用水合約投標欺詐 鑫鼎鑫董事呂子聰再被拒保釋

2025年08月27日 15:37 最後更新:19:06

政府物流服務署早前終止「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港島及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供應樽裝水合約,公司股東兼董事夫婦被捕,案件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保釋覆核,61歲男被告的保釋申請再度被拒,被告須繼續還押。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被告在庭上沒有律師代表,他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案件押後到11月11日再訊。

61歲的呂子聰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今年4月25日,在香港意圖欺詐並藉作欺騙。控罪指他向政府物流服務署的人員虛假地表示,就「向多個政府部門供應瓶裝飲用水」投標所提交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均屬真實、完整及準確,虛假聲稱「鑫鼎鑫」向各政府部門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並藉此意圖中標;而誘使物流署向「鑫鼎鑫」批出價值5294萬元的標書,令「鑫鼎鑫」獲利。

物流署早前終止由「鑫鼎鑫」向港島及部分離島辦公室供應樽裝水的合約,涉事61歲公司股東兼董事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星期二(11月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海關亦就案件作調查,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2026年1月6日再訊,同時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鑫鼎鑫」負責人涉欺詐,控方指海關亦正調查。

「鑫鼎鑫」負責人涉欺詐,控方指海關亦正調查。

控方今指海關就本案亦展開調查,或會增加控罪,要再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辯方提出保釋申請,遭控方反對。林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的申請,須續還柙。案件押後至2026年1月6日再訊。

「鑫鼎鑫」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鑫鼎鑫」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被告呂子聰(61歲,報稱商人),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4月25日,在香港意圖欺詐並藉作欺騙,即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政府物流服務署的人員虛假地表示,即就「向多個政府部門供應瓶裝飲用水」投標所提交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均屬真實、完整及準確,虛假聲稱其公司「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各政府部門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並藉此意圖中標;而誘使政府物流服務署作出作為,即向「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批出價值5,294萬港元的標書,而導致「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獲得利益。

案件編號:ESCC215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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