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女團Sugar出身的知名演員黃正音,因涉嫌挪用其全資持有的經理人公司「訓民正音娛樂」資金共計43.4億韓元(約2400萬港元),於8月21日在濟州地方法院第2刑事部進行結辯判結。檢方以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挪用公款)為由,請求法院判處黃正音有期徒刑3年,最終判決預計於9月中旬公布。
黃正音涉嫌挪用公款。 網上圖片
根據檢方起訴書,黃正音於2022年7月以其全資持有的經理人公司名義貸款8億韓元(約440萬港元),隨後以「預付款」名義將其中7億韓元(約390萬港元)轉入個人帳戶,用於投資虛擬貨幣。截至2022年10月,她通過類似手法累計13次挪用公司資金43.4億韓元(約2400萬港元),其中42億韓元(約2300萬港元)全數投入高風險的虛擬貨幣市場。此外,她還挪用444萬韓元(約2萬4000港元)信用卡款及100萬韓元(約5500港元)股票抵押貸款利息,用於繳納個人財產稅與地方稅。
黃正音總計13次挪用公司資金43.4億韓元(約2400萬港元)。 黃正音IG圖片
在5月15日的首次公審中,黃正音承認所有罪嫌,並表示願意全額償還挪用款項。她當時已歸還約30億韓元(約1600萬港元),並於5月30日及6月5日分兩次償還剩餘款項,總計43.4億韓元(約2400萬港元)全數歸還公司。她也向濟州地方法院提交了相關證明文件。
黃正音早前承認所有控罪。 網上圖片
黃正音通過其經理人公司表示,她成立訓民正音娛樂是為了支持自身演藝事業,2021年受周圍人士建議,認為投資虛擬貨幣可增加公司資金,卻因對投資領域不熟悉而做出錯誤判斷。她強調,挪用資金並非出於私利,而是希望擴大公司發展。
黃正音已償還所有款項。 黃正音IG圖片
此案曝光後,在韓國網絡引發熱烈討論,網友意見兩極。部分網友對黃正音的行為表示失望,留言稱:「即使是個人公司,挪用公款就是犯罪,別拿無知當藉口」、「42億韓元投進虛擬貨幣,這像賭博一樣的人生太誇張了」。也有網友質疑刑罰輕重:「挪用43億只求刑3年,還可能緩刑,經濟犯罪也太好混了吧?」同時,有人指出許多人誤以為全資公司資金可隨意使用,呼籲加強相關法律教育。
事件曝光後掀起網民熱議。 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