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委任中國恒大的清盤人為公司創始人許家印資產的接管人。
外電引述高院的裁決指,接管人將查明、保護和保全禁制令下的資產。法院還任命高露雲律師行的Keith Ho為監督律師,判詞稱,接管人須定期向監督律師報告。
錢財事
香港高等法院委任中國恒大的清盤人為公司創始人許家印資產的接管人。
外電引述高院的裁決指,接管人將查明、保護和保全禁制令下的資產。法院還任命高露雲律師行的Keith Ho為監督律師,判詞稱,接管人須定期向監督律師報告。
《每日經濟新聞》引述香港高等法院消息報道,指高院原訴法庭先後駁回中國恒大創辦人許家印及相關公司就接管人任命決定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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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高院又針對許家印未在指定期限內支付訴訟費用一事下達命令,要求他在2月20日前支付約120萬元費用,否則將被禁止在相關訴訟中提出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