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引述香港高等法院消息報道,指高院原訴法庭先後駁回中國恒大創辦人許家印及相關公司就接管人任命決定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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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高院又針對許家印未在指定期限內支付訴訟費用一事下達命令,要求他在2月20日前支付約120萬元費用,否則將被禁止在相關訴訟中提出抗辯。
錢財事
《每日經濟新聞》引述香港高等法院消息報道,指高院原訴法庭先後駁回中國恒大創辦人許家印及相關公司就接管人任命決定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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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高院又針對許家印未在指定期限內支付訴訟費用一事下達命令,要求他在2月20日前支付約120萬元費用,否則將被禁止在相關訴訟中提出抗辯。
繼證監會後,會計及財務匯報局亦就中國恒大審計問題,向羅兵咸永道及兩前合夥人作處分,包括罰款合共3.1億元。
羅兵咸永道是恒大於2009年上市時的申壣會計師,自恒大上市至2023年初一直擔任其核數師。
會財局經過調查後,發現於恒大審計中存在多項嚴重審計缺失,亦發現羅兵咸永道與恒大審計相關的管治及監控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鑑於有關情況,會財局除了公開譴責羅兵咸永道、以及其兩名前合夥人兼註冊負責人張肇昌及周世強外,尚對羅永咸永道處以3億元罰款,對張肇昌及周世強則各處50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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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會財局尚對羅兵咸永道施加即時執業限制,禁止其6個月內就任何公眾利益實體項目承接新客戶、或為新客戶執行該等項目、或為新客戶出具相關報告;又指示羅兵咸永道於12個月的期間內,至少每隔3個月就其補救措施向會財局匯報最新進展及提供報告,及安排額外培訓,以確保已落實能有效應對會財局於本案中發現的監管關注事項的補救措施。
會財局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表示,今氺是會財局首次對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施加執業限制。鑑於有關審計失誤性質嚴重且情節惡劣,反映事務所在管治及監控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失,對公眾利益影響深遠而廣泛,施加高額罰款及執業限制屬必要且合適。前述制裁措施清晰反映本局絕不容忍任何嚴重偏離專業準則的行為,並將採取嚴厲有力的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