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蛇打」方式打擊非法載客取酬罪䈩,拘捕兩名本地司機,並扣留兩部私家車檢驗。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葉頌朗向傳媒簡報案情。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葉頌朗表示,警方在得動中派員喬裝為乘客,於柴灣分別登上兩部私家車,在到達目的地後,拘捕兩名分別33歲及44歲本地男司機﹐他涉嫌以「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兩部私家車亦被扣留檢驗。
被扣留的車輛。
警方呼籲市民出門時應該選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保險就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都會失去應有保障。
葉頌朗。
葉頌朗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許可證方可取酬載客。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被處罰港幣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干犯則可被處罰港幣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另外,涉案車輛亦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同埋扣押6個月。
葉頌朗展示被扣留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