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港男因家中長者離世,需交還已居住17年的南區田灣邨公屋單位,卻發現連同上一手租戶留下的裝修,均被房屋署要求自費還原,11項項目收費高達39563元,事件引發網民廣泛討論。
有港男因家中長者離世,需交還已居住17年的南區田灣邨公屋單位。FB圖片
還原費用連「上手裝修」需自行承擔
事主於Facebook群組發文稱,一家因老人家「百年歸老」成為「寬敞戶」,需交還田灣邨大單位。他感慨由小六入住至今曾三代同堂,對單位充滿回憶。
非自己裝修的部份,也要自費還原,令樓主大感無奈。FB圖片
非自己裝修的部份,也要自費還原,令樓主大感無奈。FB圖片
最意外的是,事主不但要承擔還原費用,就連「上手裝修」都要負責,「當時入伙廚房灶台、廁所洗手盆上一手已經改裝雲石台,房署問我屋企人要唔要接手我哋ok,而家交吉原來要照收還原費,廁所發黴爛咗自己換過都話唔係房署原裝門一樣要畀錢……」。
11項還原收費近4萬
房屋署清單顯示,還原項目至少11項,如還原廁所木門連框、更換座廁、重鋪牆地瓦等,總費用近4萬元。有網民認為收費合理,指「始終唔係房署原裝,收返還原費都合理」、「$2-3000租,俾出面平咗一萬蚊一個月⋯⋯住咗17年,差額都200萬!賺咗啦!」。
房屋署清單顯示,還原項目至少11項。FB圖片
房屋署清單顯示,還原項目至少11項。FB圖片
網民籲勿豪裝免雙重損失
雖然事主強調當年入住裝修僅花12萬元,並非豪裝,但不少網民建議勿投入過多裝修費,「隨時二三十萬裝修,一旦收屋便血本無歸,還要倒貼還原」。亦有人指出,接手舊裝修「手尾長」,簽約時應要求房署還原或明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