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測量師涉在荃灣及九龍灣一帶駕駛退役警車,與其他車輛互相追逐,更亮起警車獨有的紅藍色閃燈,以假車牌冒警高速追車。他被控非法賽車、假冒公職人員等4罪,案件星期一(10月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將案押後至11月13日再訊,以待警方索取法律意見。
控方指調查工作已完成,申請將案押後,以待警方索取法律意見。辯方有更改保釋條件申請,希望將現有的每星期向警方報到3次減至每星期1次,另希望取消宵禁,但遭控方反對。控方表示,上次提堂已將報到次數由5次減為3次,今次再減至每周1次是為「太貪心」。
29歲測量師被控非法賽車、假冒公職人員等4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把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再訊,以待警方索取法律意見。巴士的報記者攝
梁官聽畢雙方陳詞後,將案押後至11月13日再訊,被告的報到次數改為逢星期三向八鄉警署報到,反對取消宵禁令,其他擔保條件依舊,即以現金5萬元保釋,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駕駛執照,期間不得離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李健煒,被控於2025年5月17日,在香港沿荃灣路(東行)經龍翔道往九龍灣未經警務處處長書面同意,參與車輛之間在香港沿荃灣路(東行)經龍翔道往九龍灣的道路上的速度競賽或試驗;假冒公職人員,即駕駛一輛貼有香港警察標誌及裝有香港警察交通警裝備的車輛沿荃灣道(東行)經龍翔道前往九龍灣並於期間響起警察緊急警示燈及響號,假冒屬香港警務處的公職人員。
案件星期一(10月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
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欺詐而使用文件,即一個虛假車輛登記號碼「AM8059」,而該文件屬《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111(2)條所指的文件;在道路上使用一個虛假車輛登記號碼「AM8059」的私家車,而當時就你對該車輛的使用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
案件編號:KTCC110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