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房署主任被廉署控欺詐 涉訛稱公屋增加戶籍申請及社區活動申請獲批

社會事

房署主任被廉署控欺詐 涉訛稱公屋增加戶籍申請及社區活動申請獲批
社會事

社會事

房署主任被廉署控欺詐 涉訛稱公屋增加戶籍申請及社區活動申請獲批

2025年10月16日 16:55 最後更新:17:35

廉署落案起訴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欺詐,控告她涉嫌向兩個申請者訛稱署方分別批出其增加公屋戶籍申請及社區活動申請。35歲的女被告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她獲廉署准予保釋,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房屋署早前向廉署轉介貪污投訴。資料圖片

房屋署早前向廉署轉介貪污投訴。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接獲房屋署轉介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被告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10月期間派駐大窩口邨房屋署辦事處。被告負責處理該邨住戶增加家庭成員的申請及非政府機構遞交的社區建設活動申請,但她無權批准或拒絕有關申請。

根據房屋署指引,有關申請均由房屋事務經理審批;增加公屋戶籍申請獲批後,住戶的租金可能會調整,而非政府機構獲批准舉辦社區活動後,可申請發還開支。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向大窩口邨一個單位登記戶主的家人訛稱,其增加公屋戶籍申請已獲批准。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向一個非政府機構訛稱,房屋署已正式批准其社區活動申請。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並沒有將該兩項申請呈交房屋事務經理審批,部分申請文件在被告的工作間尋獲,而相關申請者不知道其申請從未獲房屋署批准。被告的欺詐行為可能致使申請人因未經許可遷入單位和沒有支付應繳的額外租金而被房屋署懲罰,而有關非政府機構亦可能不獲房屋署發還活動開支。

廉署說,房屋署及非政府機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落案起訴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欺詐。資料圖片

廉署落案起訴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欺詐。資料圖片

廠商會蔡章閣中學一名助理校長及一名家長早前遭廉署控告妨礙司法公正,指2人涉嫌銷毀該名家長就安排兒子入讀中二的貪污證據,干擾廉署刑事調查。涉案家長早前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已錄取口供指證助理校長,押後判刑。辯方星期四(2月1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交代助理校長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將案押後至3月10日預審。2名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涉案學生家長蔡鈺早前承認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涉案學生家長蔡鈺早前承認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男被告孔少丹,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律師今交代其擬不認罪。控辯雙方商議審前覆核日期定於3月10日,獲裁判官批准,並准以原有條件續保釋。

女被告蔡鈺,38歲,學生家長,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透露,女被告已擬作控方證人,已錄取證人口供。辯方亦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獲裁判官批准,更新後的保釋條件包括5000元保釋金,逢周日到入境署報到,可離港,除非控方或法庭通知,無需出席男被告的法律程序等。

案情指,案發時蔡鈺的兒子獲分配2024/2025學年廠商會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該校助理校長於2024年7月底審閱蔡鈺兒子的學歷文件後,要求他入學試合格方可入讀該校的中二。蔡鈺兒子因拒應考而獲安排入讀中一。

男被告孔少丹,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律師今交代其擬不認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男被告孔少丹,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律師今交代其擬不認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同年8月初,蔡鈺透過電話通訊軟件發送訊息,要求助理校長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助理校長後基於學位情況,告訴蔡鈺只要其兒子出席考試便可入讀中二。蔡鈺得知安排後,透過支付工具向助理校長發送10,000元人民幣,但他拒接受。

廉署調查發現,助理校長於同年9月12日主動約蔡鈺到內地一間酒店會面。蔡鈺承認於同日她應助理校長要求,到酒店與其會面並共進晚餐。

期間,助理校長告知蔡鈺,廉署正調查其發送10,000元人民幣貪污事件,而廉署亦會聯絡她進行會見。助理校長又著蔡刪除二人先前所有電話訊息,蔡後應要求刪除所有相關電話訊息。同時,助理校長建議蔡不要到香港以避免廉署調查。

案件編號:TMCC2001/2025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