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Sorry,阿諾

博客文章

Sorry,阿諾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Sorry,阿諾

2016年11月04日 16:38 最後更新:17:54

美國憲政講呢D之2

要當上美國總統,美國憲法(US Constituion)是有資格要求的:

“No Person except a natural born Citizen, or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at the time of the Adoption of this Constitution, shall be eligible to the Office of President ...”

首先,通過憲法之時,已成美國公民條款,是為如華盛頓、傑佛遜及咸美頓的第一代總統參選者的「特別照顧」條文,這也是歷史了。之後,候選人需要是年滿35歲、已曾居美14年並生為美國公民(a natural born Citizen),上文提及的那負責登記冊的聯選會,曾被發現連遠遠未滿35歲登記者也不取消資格,一個不用過濾的參選平台,造成的不是公平,而是荒謬。

二百年幾十年前,美國是脫離英帝的苛政才立國,不許新移民參選總統,為免獨立革命戰的努力付諸流水,當然無可厚非,但為何當今美國仍不取消對移民的門檻。阿諾舒華辛力加,不但在電影視上是終結者(Terminator),面對財政懸崖的前加州,這位州長也是解決財困的終結者(Governator),他的支持一度近九成。只因他是個移民,很抱歉阿諾便無緣入主白宮。那麼歧視移民,森姆叔叔請不要再自稱民族大熔爐(melting pod)了。  

那麼剛是生為公民的人也佔總人口不小,對! 但「生為公民」仍未必足夠。美國外交部人員在外地生子,即使出生時父母均為美國公民,這孩子在憲法上仍有公民身份的問題。美國外交部外交手冊(State Department Foreign Affair Manual)指出,並沒有一個清楚的法庭過案題示,在外地出生的生為公民的人是否等同美國憲第二章中的“natural-born” US citizen,仍是個未知素。事實上,在某一成文法中的公民身份,不能引伸為憲法中所定義的公民身份。

人人可參選美國總統的想法, 真是未臨到現實的門檻, 已經打折再打折。




林健根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往下看更多文章

新罕布什爾州初選定生死

 

美國總統初選(primary election)又開始了,愛荷華的初選(正式一點是「黨團會議」caucus),因為是黨團會議,在不能作出決定時,便出現在細區當中以擲幣定下的開會結果。

真正以「一人一票」來投出某個州的初選,卻是新罕布什爾州,這是民意的首個民意投票的過濾站。  

上個世紀的中葉開始,即使強如林登·詹森(Lyndon B. Johnson),在1968年,在沒有得新罕布什爾州初選認定,詹森也只好放棄,因為兩大黨的候選人,如得不到新罕布什爾州的支持,是不可能有足夠支持入主白官的。詹森是在約翰·甘迺迪被刺後上任的那位後備總統,詹森也曾連任過一次。

在克林頓首次獲選(1992年)的那年開始,雖然這定律有點改變,那可能是克林頓當年競選口號確有殺傷力。仍然,沒有在新罕布什爾州前列首兩位的人,也明顯離有決定性的主流動太遠了,能當總統仍需要是新罕布什爾州初選高票居次位 。新罕布什爾州初選與大選在過去半世紀是有很強的一致性,所以即使新罕布什爾州是個細州,卻有啓示作用。

 

新罕布什爾州不一定指出誰是兩黨的最終代表及大選勝利者,可是誰是正在陪跑的,這州的初選結果便是定案。 

另一樣可肯定的是,首投族在近年被吹虛得過大,新一代的意向最快也要幾次選舉方能有重大路向性的變更。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