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長江集團中心11月4日被一男子淋紅油,在場保安員亦被襲擊。保安員報案指,一名男子欲前往一樓層要求見李嘉誠被拒,而於電梯大堂淋潑紅油,該名49歲持雙程證男子當場被捕,他被控一項刑事損壞及普通襲擊罪,案件星期一(11月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承認兩罪,裁判官高偉雄聽取辯方求情後,判處被告兩罪共14個星期監禁。
中環長江集團中心11月4日被一男子淋紅油,在場保安員亦被襲擊。該名49歲持雙程證男子當場被捕,他被控一項刑事損壞及普通襲擊罪。資料圖片
男子今身穿黃色衛衣、平頭裝,由當值律師代表。辯方律師表示,被告就兩罪皆認罪。控方指,被告沒刑事記錄,申請賠償28000港元歸還給受害公司。
庭上讀出案情指,事發前,被告去到案發地點,要求會見長江集團管理層,被前台接待拒絕,被告不滿意,則淋紅油,保安人員勸阻時,被告用雙手勒住保安脖子,導致保安脖子擦傷。被告表示同意案情。
有囚車駛入東區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裁判官高偉雄裁定被告兩項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持雙程證來港,已婚育有一子,打散工,每月收入約4000元人民幣,沒能力償還28000元賠償。被告承認當日是有計劃拿油漆到現場,爲嚇一下拒絕他的接待員,本來沒想過要真的淋紅油,惟一時衝動、情緒激動下最後真的潑出紅油,被告感到後悔。辯方表示,被告坦白認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理。
裁判官判決時指,被告罪行非常嚴重,明顯是爲威嚇他人,同時也影響進出大廈的人,造成受害公司損失28000元,但因被告沒能力賠償,會在判刑時綜合考慮。裁判官終判被告兩罪共14個星期監禁。
裁判官終判被告兩罪共14個星期監禁。
被告陳潮南(49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陳於2025年11月4日,在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2號長江集團中心地下高層大堂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長江集團中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大堂的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並於同日同地襲擊羅偉賢。
案件編號:ESCC 285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