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於11月9及10在區內展開代號「火炬」執法行動,打擊危險駕駛及超速駕駛。
警方圖片
行動中,警方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5歲至37歲,涉嫌「超速駕駛」、「危險駕駛」、「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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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警方發現一輛私家車以接近時速170公里於將軍澳隧道公路上行駛,該路段車輛限速為70公里,完全無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十二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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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五一黃金周的士司機的違法行為,警方昨日(4月30日)起一連兩日開代號「駒始」的執法行動,打擊濫收車資等行為,共拘捕3名本地的士司機,當中有的士司機涉危險駕駛。
遭扣留的的士。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潘俊豪向傳媒簡報案情。潘俊豪表示,根據深入情報收集及分析,警方發現一名31歲本地男子駕駛新界的士,活躍於西貢區一帶,並經常於網上發布涉嫌「危險駕駛」的影片。
潘俊豪指警方人員根據情報,於今日(5月1日)喬裝成遊客,在西貢郊野公園進行埋伏行動,並於西貢東壩成功登上目標車輛進行蒐證。調查期間,涉案司機在狹窄及繁忙路段左穿右插,車速一度高達約時速160公里。警方其後於香園圍口岸安全截停涉案車輛,並以涉嫌「危險駕駛」拘捕該名司機。
遭扣留的的士。
此外,潘俊豪稱,警方昨日亦派員喬裝成遊客,並設置策略性路障,成功拘捕兩名男子,年齡介乎43至66歲。他們涉嫌「濫收車資」、「未有展示的士咪錶」及「未有將的士司機證展示於證件架上」。其中一宗案件中,有關路程一般車資約為港幣200元,但涉案司機索價高達540元,即超出正常車資約兩倍。
遭扣留的的士。
另外,一輛市區的士被發現「冚旗」停泊於的士站頭位置。經調查後,警方以涉嫌「違反的士站規定」向涉案司機發出票控。由於涉事的士車輛狀況殘缺,對乘客構成危險,警方已將該車拖走作進一步檢驗。
潘俊豪強調,馬路並非賽道,更不是遊樂場。不負責任的危險駕駛行為,尤其涉及公共服務車輛,不但危及司機自身安全,更會對無辜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嚴重生命威脅。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危險駕駛屬嚴重交通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三年,涉案司機亦會被取消駕駛資格最少六個月。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潘俊豪(中)向傳媒簡報案情。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濫收車資」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在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下,相關罪行將被記10分;如累積達15分或以上,司機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遭扣留的的士。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模仿危險駕駛行為,並表示會繼續嚴厲打擊的士業界中的違法行為,以收阻嚇作用。警方亦指出,26年農曆新年期間拘捕的8名涉嫌「濫收車資」司機中,已有7人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
警方提醒市民,如懷疑有的士司機涉及危險駕駛、拒載、濫收車資等違法行為,可記錄司機姓名、車牌號碼、事發時間及地點等資料,並向警方舉報。警方強調,只要有足夠證據,必定會果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