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於11月9及10在區內展開代號「火炬」執法行動,打擊危險駕駛及超速駕駛。
警方圖片
行動中,警方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5歲至37歲,涉嫌「超速駕駛」、「危險駕駛」、「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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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警方發現一輛私家車以接近時速170公里於將軍澳隧道公路上行駛,該路段車輛限速為70公里,完全無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十二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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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流傳一段行車紀錄儀片段,一輛掛有「P牌」黑色私家車,在吐露港公路往九龍方向的慢線路肩位置逆線行駛,更突然連過去線作180度掉頭,警方指司機已被控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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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留意到網上相關短片後隨即展開調查。經調查後發現,該私家車當時沿吐露港公路往九龍方向的路肩逆線行駛,隨後掉頭至左三線,再切線至左四線(快線)行駛。涉案司機為一名70歲本地姓劉男子,他涉嫌駕駛掛有暫準駕駛執照(P牌)的私家車在公路上逆線行駛。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已於今日(7日)以傳票方式,控告其涉嫌「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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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重申,「危險駕駛」是嚴重的交通罪行,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警方呼籲駕駛者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