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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愉景灣拘66歲外籍男 涉破壞多張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海報

社會事

警方愉景灣拘66歲外籍男   涉破壞多張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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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愉景灣拘66歲外籍男 涉破壞多張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海報

2025年11月18日 16:37 最後更新:17:24

警方本月14日及17日接報指,愉景灣有立法會選舉宣傳海報遭破壞 。經調查後,警方於17日以「刑事毀壞」罪拘捕一名66歲男子。

大嶼山警區刑事調查隊偵緝督察唐慧琪

大嶼山警區刑事調查隊偵緝督察唐慧琪

大嶼山警區刑事調查隊偵緝督察唐慧琪表示,兩宗刑毀案件均與立法會換屆選舉侯選人宣傳海報 有關。 第一宗案件於14日中午發生,保安員巡邏期間發現愉景灣11號外對出巴士站壁報板上,一名侯選人宣傳海報被人撕毀。第二宗案件發生在17日清晨時分,愉景灣另外兩處的巴士站壁報上及愉景灣屋苑大堂發現一共四名侯選人宣傳海報被人撕毀。

經過調查及分析,警方鎖定涉案男子的身份,於17日下午時分,在愉景灣一個單位內拘捕一名男子,涉嫌與兩宗案件有關。被捕人是一名66歲外籍男子,報稱任職行政人員。被捕人獲准保釋,下月中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對任何企圖或意圖干擾、破壞或擾亂立法會選舉的行為採取零容忍及絕不姑息的態度。警方將竭盡全力、嚴正執法,確保廣大市民於12月7日在安全及安心的環境下順利投票,以及立法會選舉安然有序進行。

2023年10月,波羅的海一條連接芬蘭和愛沙尼亞的海底天然氣管道與通訊電纜受損,芬蘭當局調查後發現,懷疑是因船錨拖拽造成,事件與香港註冊貨櫃船「新新北極熊號」有關。肇事貨櫃船的中國籍男船長被捕,被控刑事毀壞罪,另被海事處票控,案件星期二(1月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11日作答辯,被告續還柙。

港貨輪船長被控刑毀芬蘭愛沙尼亞海底管道電纜

港貨輪船長被控刑毀芬蘭愛沙尼亞海底管道電纜

辯方表示,已於近期會見被告,但因涉案文件數量眾多,庭上透露涉逾十名證人,需時審視及與被告商討答辯方向,申請押後。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上一次提堂被告曾表示會承認傳票的控罪,但恐答辯方向不一,法庭會給予時間讓辯方了解情況。張官遂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11日,屆時聽取答辯。被告沒有擔保申請,續還柙候訊。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押後至2月11日,屆時聽取答辯。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押後至2月11日,屆時聽取答辯。

被告萬文國,43歲,報稱職業為船長。就刑事毀壞罪,他被指於2023年10月8日,約凌晨2時(船上芬蘭時間),即香港時間2023年10月8日早上7時,在處於芬蘭灣的公海的一艘香港註冊貨輪「新新北極熊」上,為當其時掌管或指揮該船隻的人,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位於芬蘭和愛沙尼亞之間的一條天然氣管道及海底電信電纜,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被告另被票控兩項「沒有確保該船舶符合指明貨船的附加規定」罪,傳票由海事處在2024年9月發出,分別指他在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6日期間,身為169公尺長之集裝箱船舶「新新北極熊」號之香港註冊船舶的船長,沒有確保該船舶附合《第 369S 章》規定,即在沒有足夠船錨的情況下,仍繼續由俄羅斯前往中國的航程;以及在2023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期間,沒有確保符合《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附件第 V 章第28條第2款規定,即沒有提交每日申報予該船舶的公司。

案件編號:ESCC1210/2025、ESS24218-2421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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