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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實時交通系統將逐步推展至全港約50燈控路口

社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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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實時交通系統將逐步推展至全港約50燈控路口

2025年11月22日 15:20 最後更新:11月23日 16:08

運輸署表示,「東涌區域實時交通燈號調節系統」自24年中啟用至今運作大致暢順,正逐步將同類系統推展至全港約50個合適獨立燈控路口。

運輸署 Agent T FB

運輸署 Agent T FB

署方在社交網頁表示,「東涌區域實時交通燈號調節系統」在設計上,使用創新的「雙層控制」概念,靈活調節個別路口的燈號時間,同時因應整體交通情況以聯動式調節整個區域的路口燈號,即時制定最適合的燈號時間。

車輛感應器。運輸署圖片

車輛感應器。運輸署圖片

署方指,數據顯示在測試的燈控路口裝設「實時交通燈號調節系統」後,車輛通過路口的平均等候時間減少約5%至10%,提高路口的運作效率。

運方正逐步將系統推展至全港約50個合適的獨立燈控路口,預計在2026年開始,陸續安裝和測試,然後投入運作。署方一直與負責新發展區項目的部門聯繫,在合適的燈控路口一併安裝系統,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加快系統應用。

東涌區域實時交通燈號調節系統。運輸署 Agent T FB

東涌區域實時交通燈號調節系統。運輸署 Agent T FB

「東涌區域實時交通燈號調節系統」獲由數字政策辦公室主辦的2025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奬頒發智慧出行(智慧交通)優異證書。

運輸署提醒登記車主,車輛登記及領牌新制度將於本月22日起實施,以加強規管長期未領牌的車輛。在新制度下,未領牌車輛將一直登記在車主名下,車主須為其車輛負上責任。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說,由本月22日起,署方將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通知書,要求車主必須在發出通知書日期的3個月內為車輛領牌,或把車輛拆毀或永久送離香港後,將相關證明文件提交運輸署,並取消登記。車主須及時妥善處理車輛,以免觸犯法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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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車主在該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仍不作適當跟進,即屬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罰款1萬元和監禁3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罰款2萬5千元和監禁6個月。個別車主如有實際困難而未能在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採取所需行動,或有合理理由不為其車輛領牌,可向運輸署申請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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