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消防及救護員協會發出聯合信件,指留意到近日就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社交媒體出現與事實不符的言論,顯然是失實及別有用心,除了試圖分化管理層及不同職系人員,更會對士氣有不良影響,以至影響全港市民。
巴士的報記者攝
信中說,火警發生初期火勢已經迅速蔓延,消防處處長在當日下午3時20分已親自啟動處長指揮室統籌相關滅火和救援資源,迅速從全港不同分區調動所需人員、車輛及裝備應對事故,呼籲各界認清事實真相,強調不論在指揮層面、前線崗位或後勤支援,所有人員一直同心協力和目標一致撲救今次嚴重火警。
信中又指,今次大火根據有效機制,由副處長級別人員為總指揮,考慮到火警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每一幢涉及的樓宇現場,均由一名高級消防區處及消防區長作為分組指揮。「事故現場指揮系統」按火場情況,不斷評估和要求增援,確保滅火、救援及後勤支援等資源調動得宜,各層級的指揮人員各司其職,現場總指揮亦會在現場親自定期向傳媒解釋滅火及救援行動的進展。
巴士的報記者攝
信件提到,消防、救護及控制組同事憑著專業操守和無畏勇氣,不分晝夜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消防處各職工協會一直密切關注同事工作狀況與身心狀態,現正全力協助有需要的人員及家屬,包括提供心理輔導、生活支援等全方位協助,陪伴過渡至復原階段,確保每人能得到充分關懷與支援,多個協會已於今日與部門管理層會面,得悉部門現階段的善後工作,協會得悉處方已有完善安排,例如心理輔導及提供經濟支援。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發現兩個部門在巡查、發出指示及跟進方面存在多項可改善之處;包括在345幢目標大廈中,仍有近四分一(24%),即82幢尚未進行巡查。審計署認為,兩個部門需要定期檢視執行時間表,以確保巡查工作按計劃推進。
審計署揭示,消防處與屋宇署有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巡查。資料圖片
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獲巡查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於2020年6月生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港共有1212幢目標工廈。消防處與屋宇署參照每年巡查60幢目標大廈的進度,訂立了執行時間表,並優先處理第一階段未安裝花灑系統的工廈;然而,審計報告指出,截至同一日期,在345幢目標大廈中,仍有24%(即82幢)尚未進行巡查。審計署認為,兩個部門需要定期檢視執行時間表,以確保巡查工作按計劃推進。
消防安全指示嚴重延誤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但署方分析已巡查的273幢目標工廈後發現,有27%(即73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才發出指示,更有1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仍未發出任何指示。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資料圖片
公用部份消防改善工程未展開
在跟進改善工程方面,審計署指出,針對涉及公用部分和個別單位內部消防安全規定所發出的指示,其符合消防安全令的遵從比率分別為0%和86%。這反映條例生效超過5年,大多數目標工廈涉及公用部分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仍未展開。審計署提醒消防處,雖然已提供協助,但仍需密切留意工程進度。
屋宇署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
針對屋宇署的跟進行動,審計署亦發現,根據防火規格組手冊,當擁有人通知屋宇署竣工或提交測試報告後,個案主任應在28日內安排合規巡查,並在巡查後不遲於兩個月提交報告。然而,竣工日期並未記錄在樓宇狀況資訊系統中,導致審計署無法確定28日的合規巡查期限是否獲得遵從。審計署認為,部門需要加強收集和管理統計資料,並繼續致力將逾期未獲遵從的消防安全指示轉介,以採取檢控行動。
屋宇署被指,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發展局局長、消防處處長和屋宇署署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提出的各項建議。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